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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斗殴的通告(通用2篇)

2026-03-22 10:43

关于打架斗殴的通告(精选2篇)

关于打架斗殴的通告 篇1

关于对“6.1”打架斗殴案处理情况的通报

6月1日下午,我县京杭大街邮政储蓄银行门前发生一起殴打他人案件,事涉驻迎瑞警务室女警王芳,经郑口派出所立案受理,并依据调查取证情况,依法对王芳母女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依照相关规定,将王芳的违法行为及治安处罚结果向县纪委监察局通报,依照党政纪做出相应处分。公安机关对民警的违法违纪行为绝不护短,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警示全警,公安机关也自觉接受和欢迎人民群众的监督。

故城县公安局政治处

6月3日

关于打架斗殴的通告 篇2

11月2日、3日,我校发生了多起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涉及八年级、九年级共四个班级,涉及人数众多:八(1)班:刘伟、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八(2)班:张德成、卢海松;八(3)班:李广、陈盛宝、李斌;九(2)班:杨伟、管小飞、邹少瑶,总共12人,刘伟、李广、陈盛宝、杨伟四人还携带铁棍,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在此次打架斗殴事件当中,李广同学头部受伤,到宜黄县医院检查、治疗,现已出院,总共花费740元。

为严肃校纪、整顿校风,经学校研究决定,对以上同学和相关班级作出如下处理:

1、所有涉及的12名的同学记大过处理,如下次再参与打架斗殴,学校将通知家长,勒令其退学。

2、刘伟等11位同学承担检查、治疗费用740元。刘伟、陈盛宝、杨伟、管小飞、邹少瑶5人每人承担100元,共500元。卢明贵、李振鹏、曾志刚、张德成、卢海松、李斌6人承担240元。

3、取消所有涉及到的班级第二次“流动红旗”评比资格。

希望以上12位同学,能从中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校纪班规,做一个文明、好学的合格中学生。也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特此通报!

黄陂中学

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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