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食堂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
为了规范食堂的经营活动,强化日常经营管理,营造良好得用餐环境确保师生用餐卫生,结合学校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员工守则
1、热爱食堂、关心食堂、爱护食堂、发展食堂。
2、努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3、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怠工。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不准窜岗、聊天、看书报、打牌、玩游戏、干私活。
4、工作时间着装统一,整洁,仪态端正;男员工不准蓬头,蓄胡须,留指甲。女员工化妆清淡,不准留指甲。不准在操作间吸烟,打电话。
5、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对师生一视同仁,不准与师生发生争吵。有委屈先承受,过后再理论。
6、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举止文雅,不得大声喧哗、嘻闹,成群结队脱岗。
7、讲究卫生,每天进入操作间要先消毒。
8、爱护公物,不准私自占用和损坏食堂公物,如果损坏,照价赔偿。
9、维护食堂声誉,秉公守法,定价销售,不准以权谋私,严禁特惠或免费。
10、防火、防盗、防止食物中毒,防止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11、膳食生产人员应本着对己对人负责的精神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持健康证上岗。
12、在生产过程中,员工自己身体不适,有呕吐、发热、咽喉疼痛、皮疹或其他皮肤外伤以及有眼、鼻溢液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立即停止工作,待康复后方可上班。
二、餐厅卫生制度
1、餐桌椅:干净整洁无污迹、无油污、不粘手。干净达到“六面光”。开餐期间及时清理,桌椅上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3分钟。每餐营业后应彻底擦试餐桌、餐椅、对油腻的桌面应先用洗洁剂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擦干。
2、排列:排列合理整齐,桌椅有问题及时处理。每餐做完卫生后,要进行全面整理。
3、地面:光亮、无残渣、无污迹。无积水、不湿滑。
4、墙面:整洁、无残渣、无污迹。每周一次全面大扫除。
5、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灰尘,无蜘蛛网。每月清扫2次。
6、门窗玻璃:明亮、无污迹。
7、纱窗:无灰尘、无油污。每月1号清洗。
8、洗手池:畅通无积水、无杂物。
9、残渣台:整洁、外部无污垢、地面无残渣。
10、垃圾桶:干净整洁、及时倾倒,不会溢出。开饭期间每5分钟清理1次。
11、盛汤处:桶外部整洁、地面无汤迹。汤勺大小合适,不没入汤里,汤勺柄保持干净。
12、电源开关:安全用电、确保照明、及时关闭,开关上面无油污。
13、进出走道:无障碍、无杂物、无污迹、无烟头、无纸屑或塑料袋等。
三、初加工间卫生制度
1、保持菜房内外及周边环境清洁整齐,消除蚊蝇滋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尘、无蛛网、无油垢、无鼠、无蝇、无异味。菜渣、垃圾、污物等应密封桶装并及时清除。蔬菜分类上架,保持通风良好,块状菜用筐装不得堆放在地面。
凉粉、豆腐、豆干等应用清洁无毒的用具盛装(不得使用硬塑料筐)并防蝇防尘。禽肉食品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不得接触污水。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放置。
2、粗加工人员应当认真检查待加工蔬菜肉类品,发现有毒如发芽、发青的土豆等、有害、变色、有异味、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并立即将其搬出加工间,防止污染。
3、蔬菜加工按一拣拆、二浸洗、三加工的顺序加工。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10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其外壳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肉及内脏、小杂、下杂分开清洗干净后,分开放入冰柜贮存,生与熟,半成品与成品分类放入冰柜,防止交叉污染。
4、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专用容器内,并分别放置于货架或垫板上,不得直接放于地面。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刀、墩、抹布、容器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使用后要清洗、消毒,菜墩立放于通风、干燥处,并有防蝇,防尘装置。
5、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严格进行区分,并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6、在没有建立检测系统之前,食堂采购员和工作人员要根据直观感觉,避免使用有毒蔬菜,为防止万一,疏菜要反复清洗和浸泡。
7、定期擦洗冰柜,保持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贮存的食品无异味不变质。食品按照储存的先后顺序做到先贮进、先取出。绞肉机、和面机等机具使用前应先清洗,使用后应拆洗干净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8、加工过程中的菜渣应装入废弃物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更不得扫入下水道。加工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地面、机器设备及工用具等的清洁工作。
9、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按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10、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四、烹调加工间卫生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操作间。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1、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不准销售凉菜、冷饭、冷菜。
3、冷冻食品、隔餐食品必须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严禁销售隔夜食品。
4、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严禁销售半生不熟或过火变糊食品。
5、分别设置肉类、水产品、蔬菜专用刀、砧板、盆、抹布、盆等工具用具,用后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6、烹饪食品、制作糕点所用的调料、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7、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8、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9、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可密闭垃圾桶,并当餐清理。操作间不准放置非烹调所用之物,如手机、书籍等。
10、勤洗手。在开始工作前,上厕所之后,在进行其他与食品加工无关的活动后,接触污染物后必须要洗手。在食品加工工作期间,随时洗手。
11、做到垃圾桶的清洁、干净整齐并加盖。开饭期间操作间不准存放垃圾。
五、餐具、饮具、用具洗涤消毒制度
1、餐具人工清洗程序是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
一刷:就是用刷子刷掉餐具中的食物残渣,对粘布用具上的食物残渣,应先用温水泡片刻,然后再用刷子刷掉。
二洗:每一次先用清洁剂泡洗,如有油腻的餐具,要用清洁剂洗涤;第二次用清水冲净,洗时要注意碗边,杯口边。
三冲:就是用清水清洗掉餐具上的余污和清洁剂余液,然后将餐具放在餐具架上空干待消毒。
四消毒:
1、餐具消毒:根据餐具、饮具的耐热性,可分用物理或化学方法灭菌消毒。
2、物理消毒,一般采用沸水蒸汽消毒。沸水消毒是在蒸汽消毒箱内进行,利用100℃的水烫泡餐具,蒸泡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3、灭菌药片消毒,即使用药片兑水浸泡餐具。
4、厨房卫生要做到一日三小做,一周一大做,保持干净整洁。
5、保持案板、刀具的清洁,调料容器应每天清洗一遍。
6、各种盖布、盖帘每天要清洗,要保持干净卫生。抹布要勤洗勤搓,保持抹布自身的干净。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2
1. 建立严格的食材采购制度,只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材源头的安全。
2. 实施定期的库存盘点,及时发现并处理过期或损坏的食品,避免浪费。
3. 设定库房卫生检查表,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定期进行大扫除,确保环境整洁。
4. 对库房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其职责,提升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制定应急预案,如遇到食品污染等问题,能迅速启动应急流程,减少损失。
食堂库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综合考虑库房管理的各个环节,通过持续的监督和改进,实现高效、安全的库房运营。只有这样,才能确保食堂为员工提供健康、美味的餐食,同时维护食堂的良好运营状态。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市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促进中小学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校外午托服务以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校外午托机构,是指受中小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生在上午放学后下午上课前在学校以外提供午餐、午休等公益性服务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遵循依法设置、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和公益服务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是校外午托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校外午托政策的调研、制订、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的政策实施和校外午托机构设立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政府及其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民政部门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负责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审批及其监督检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负责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审核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组织、协调涉及校外午托机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街道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无证及未经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的查处工作。
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监督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校外午托机构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审批和登记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和校外培训机构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服务的范围。
校外午托需求集中的社区,社区居委会应当利用社区资源,通过自行设立、合作设立以及其他形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满足社区午托需求。
第七条企业、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以下简称设立者)可以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有本市户籍和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公民个人可以优先设立校外午托机构。
第八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和与午托服务相适应的人员;
(三)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
(四)有三万元以上资金;
(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卫生和消防条件;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但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除外。
校外午托机构的场所或建筑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除建筑原使用功能(用途)是作为中小学生相应年龄段的住宿或活动场所外,其他的场所或者建筑改建为校外午托机构的,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行政许可。
市卫生行政部门、市公安消防机构应当会同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卫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校外午托机构实际,在本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分别制订校外午托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指引和消防行政许可指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设立校外午托机构,设立者应当向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所在区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名称、组织机构、人员、食品加工区、周边环境、拟接受午托学生人数、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二)设立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机构章程;
(四)资产来源及产权、资金数额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场地、设施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
按规定应当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还应当提交卫生行政许可证明。
第十一条区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到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实地查看,符合条件的,应当核发批准文件,并根据校外午托机构建筑面积、人员等情况确定校外午托机构可接收学生的人数上限;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设立者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拟设立的校外午托机构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设立者可以依法向区民政部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校外午托机构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六)章程草案。
第十三条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设立登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准予登记的,应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登记证书》。
第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消防行政许可、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后,方可开展校外午托服务。
第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三十日内向所在区民政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一)名称或场所变更;
(二)投资主体或资金变更;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
(四)服务范围变更;
(五)章程修改。
前款变更事项改变卫生或消防安全条件的,还应当按规定取得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解散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章服务要求
第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定建立各项制度,享受各项权利,履行各项义务。
第十八条校外午托机构应设在建筑物的三层以下,建筑物应当符合结构安全要求,不得是工业厂房、地下室、仓储建筑或违法建筑。校外午托机构场地建筑面积应当在八十平方米以上,午托学生人均建筑面积应当在四平方米以上。
第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
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每年安排其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人员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根据午托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午托学生在二十五人以下的,应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每增加二十名午托学生的,应相应增加一名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午托场所的卫生和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安全保障义务:
(一)安排专人接送午托学生,保障学生上午放学后到校外午托机构及午托后返校的安全;
(二)未接到午托学生的,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并积极查找;
(三)中小学生午休时始终有工作人员看管;
(四)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当及时救助午托学生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卫生管理义务:
(一)保证午托环境、生活用品的卫生,严防传染病;
(二)就餐环境、餐具等设施应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分餐制;
(三)配餐合理,营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生营养标准,每周制定食谱,并在就餐场所公示;
(四)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并配备食品留样的专用容器和设施;
(五)不得制售冷荤凉菜等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
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做好采购台账记录并保留一个月,不得购买来源不明的食品和原料。
不自行配餐的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许可的餐饮企业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外买配餐。
第二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卫生突发事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防止事态扩大,立即向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学生监护人及其学校。
第二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应预防和避免暴力事件,保护午托学生人身不受伤害。
第二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合理收取午托费用,并公示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对午托学生登记造册,并将在本午托机构午托的学生名册及专门接送人员身份证明提交学生所在学校。
第二十八条除特殊情况外,校外午托机构不得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
第二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应当与午托学生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校外午托机构、午托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鼓励校外午托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分散午托期间的各种风险。
第三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在委托协议履行期限内停止午托服务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告知午托学生及其监护人,退还委托协议剩余期限的午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说明停止午托服务理由以及退还午托费用等情况。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各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加强辖区内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管,发现问题的,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校外午托服务的协调管理机制和管理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管理信息的沟通通报机制。
第三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应于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于当年五月三十一日前报送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年度检查。
教育、民政、卫生、消防等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日常巡查,定期和不定期对校外午托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审查通过的校外午托机构名单及其基本信息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民政部门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的登记和年审情况在部门信息网站上进行通告。
第三十六条社区工作站应当将校外午托机构纳入社区安全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街道办事处。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对本校学生在校外午托机构的午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利于学生成长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
第三十八条学校及其在职教师、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设立校外午托机构,学校在职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午托机构兼职。
第三十九条校外午托机构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午托学生监护人可以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第四十条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接到午托学生监护人投诉后,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移送有权处理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第四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聘请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配备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六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安排车辆接送午托学生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两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与午托学生的监护人签订《中小学生午托服务委托协议书》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通报批评。
第四十九条学校在职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卫生或消防管理规定,被撤销卫生行政许可或消防行政许可的,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一条申请校外午托机构设立或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批准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批准文件,民政部门应当依法撤销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五十二条校外午托机构未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未经区民政部门登记的,由街道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取缔,并可依法对其财产予以查封、扣押。
第五十三条校外午托机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由民政部门依法处罚。
第五十四条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在下午放学后为学生提供晚托服务的,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4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5
一、餐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采购员每日采购食品必须保证新鲜,在保质期内;厨师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3、厨师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尽量不要隔夜食用。
4、厨房内的所有用具及锅碗瓢盆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清洗并消毒。
5、采购员每日填写《食品采购清单本》,并于每周五交财务部主管张宁处办理签字手续。
6、厨师于每个星期六交下个星期的。
7、每天的就餐人数,由财务部薛娜娜当日早上九点半之前餐厅。
8、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煤气、电源。
二、餐厅用餐人员管理制度
1、员工严格按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午餐:12:00—13:00。费用12元/顿,公司补助4元,员工每人8元。
2、餐费实行签到制,就餐员工每日进行签到,每周五由财务室薛娜娜核算后统一缴费。
3、员工打饭/菜须排队,吃多少打多少,力行节约原则,杜绝浪费。
4、用餐完毕须各自整理桌面,将食物残渣倒至指定垃圾桶,并将餐具放到指定的位置,不能随意乱放。
5、餐厅内禁止吸烟。
三、食堂卫生要求: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食堂内要摆放整齐,及时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3、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4、每周五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6
食堂更衣室管理制度是确保员工卫生和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它涵盖了更衣室的日常管理、设施维护、个人卫生规范、卫生检查与监督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更衣室设施:规定更衣室的.布局、设施配置(如衣柜、鞋柜、挂钩等)以及其定期清洁与维修。
2. 个人卫生:强调员工进入食堂前必须更换工作服,洗手消毒,并规定禁止在更衣室内饮食。
3. 更衣室使用规则:设定更衣室的开放时间,限制非食堂工作人员的进入,以及物品存放的规定。
4. 卫生检查:设定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包括更衣室环境、个人卫生状况等。
5. 违规处理:明确违反更衣室管理制度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 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第二条 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第三条 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第四条 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第五条 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第六条 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等分开放置;
第七条 安全管理厨房设置灭火器;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八条 食堂炊事器具安全操作管理
1、炊事员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2、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3、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4、每日下班时必须保证人走灭,以防火灾发生。
5、每日下班时必须检查餐厅所有门窗,所有电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公司财物安全。
第九条 食堂采购和报销:
1、综合办公室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菜品、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每天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食堂管理员及炊事员共同进行验收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8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体检和培训一次。
2、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戴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3、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5、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洗工作衣帽。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9
1、 组织全体炊事员认真学习政治,树立食堂为教育服务的思想,提高炊事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 做好食堂考勤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岗位工作执行情况,并经常做好晨检及日常考核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或是质量。
3、 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充分发挥每一个人劳动技术,不断完善食堂岗位责任制。
4、 搞好食堂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以防食物中毒。
5、 加强食糖炊事、设备管理,做到合理使用、保管和日常保养工作,提高炊事设备利用率。
6、 对食糖整个加工过程,要合理安排生产和了解食品加工情况。防止盲目下料和食品浪费,堵塞漏洞,合理定价,掌握当月成本核算和盈亏情况。
7、 协调人际关系,搞好团结,关心食堂工作人员,多做一些有利于调动大家积极性工作,创造良好食堂工作环境。
8、 切实了解食堂情况,掌握食堂工作规律,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正确处理,以保证食堂工作顺利进行,有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总务处汇报。
9、 掌握各种信息,不断引进先进科学管理方法和听取意见,不断改进食堂工作,从而提高食堂管理水平。
10、认真做好年终食堂工作总结,并提出今后食堂工作改进意见和措施。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0
1、原有职工食堂或新建的职工食堂都要单独设置帐户,独立核算,要加强职工食堂的财务管理,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请示公司财务部。
2、各职工食堂都要设置兼职或专职的'会计、出纳,根据人事部核定编制设置。
3、会计、出纳要有明确分工,不允许会计兼出纳,管帐为一人,管现金饭菜票为另一人。
4、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列入工资计划,由人事部核定,定员定编定工资标准。
5、水电费作出预算,在“营业费用——水电费”中开支。
6、各职工食堂的燃料费根据实际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额,列入职工福利费开支。
7、各职工食堂首次购置的各种设施,炉具、厨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费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费,不能列入营业支出。
8、职工食堂需要购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洁精、毛巾、用具、碱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额,按定额购买节约使用。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补贴,补贴人数由人事、行政部门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补贴10元,在福利费中拨款。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1
一、食堂工作人员卫生管理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不要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2、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喝酒。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并每年体检一次。
4、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5、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二、厨房卫生管理
1、设施布局合理,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2、菜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3、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6、保持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管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三、烹食过程卫生管理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供给。
3、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4、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5、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6、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四、餐具卫生管理
1、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
2、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3、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
五、食堂环境卫生管理
1、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做到地面无油污,操作台及灶台无污垢,饭厅地面光洁,饭桌随时保持桌面干净,剩饭剩菜桶及时清运。
2、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面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3、门窗应有防蝇纱窗及门帘,保证完好无损。
六、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的食品卫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一、食堂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准在工作间内吸烟,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二、从生菜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随地堆放、不加工未清洗干净的原料、不做腐烂变质食品、不用手抓或用不洁器具盛装食品)。
三、食品存放实行三隔离一热(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隔顿和放入冰箱的熟食必须加热后食用)。
四、用具、餐具实行五过关(一刷、二洗、三过、四消毒、五保洁)。
五、开水桶必须每天清洗,隔夜开水必须放净,开水供应要充足。水房必须专人管理,一切闲杂人员不准入内。
六、做好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就餐区、操作间、打饭间清洁卫生一定要按时按质做好。
七、不得让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密封室、配菜间、操作间。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2
一、各加工间指定专人负责工具、用具、餐具等清洗消毒的工作。
二、食品用具使用前必须消毒,并保证消毒时间,提倡热力消毒或使用专用消毒柜。
三、清洗消毒过程为“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设置污物桶,并及时清理积存剩余物,保持消毒间环境整洁。
五、设置餐具保洁柜,保洁柜需密闭。
六、保持下水道畅通,地沟内无积水、无污物。
七、防鼠设施齐全。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3
食堂分餐管理制度为应对武汉近期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巴塘县教育局下发通知,明确我校开学时间推迟。病毒无情,人有情。德达小学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制定此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在同时执行原《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同时,要求严格履行本制度相关要求。
二、由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从学校开始集体就餐至疫情结束为止,我校开始实施分餐制度。学生早、中、晚餐采用分班就餐的方式,减少人员密切接触,具体方式为:
1、食堂加工好安全营养的饭菜后,在经过试尝无问题后,食堂炊事员根据班级人数,分配好各班饭菜;
2、由班主任前往食堂领取饭菜并带到各班教室,并安排就餐;
3、各班就餐时,严禁学生面对面就餐,同时保持好座位间的距离,尽量达到1米以上,人数较多的班级可以利用走廊空间。
4、盛饭菜、就餐、添饭菜时注意安全,防止碰撞、烫伤、拥挤、踩踏等事件发生,班主任做好相应的协调监督工作。
5、学生就餐时,校行政人员每人负责一个班级和班主任一起作为陪餐人员;
6、班主任及分管班级的行政人员,要协调好餐后的收尾工作,做到干净、有序。
怎样食堂管理制度 篇14
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良好的卫生环境是食堂得以发展的基本要求和保障。为了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食堂内外必须保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全天保洁,食堂负责人定时检查,餐厅内卫生要求: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无蝇、无鼠、无污水沉积;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残渣;
(4)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无油腻、定位放置;
(5)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保持干净、无尘土及蜘蛛网;
(6)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2、食堂必须保持有相应的消毒、更衣、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餐具、饮具和盛放与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餐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售饭菜时应做到:
(1)收起食品盖被,接触食品面对叠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盖被内外面标志明显,保洁清洁,每周消毒2次;
(3)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并且要带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5)售饭用具放在洁净盛具内,不得随意乱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许继续售卖或使用。
4、工作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饭菜时必须用肥皂流水将手洗净,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继续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定期体检。
5、食堂定期开展《卫生法》宣传教育活动,真正使食堂卫生工作有大的改观。
6、售餐前,对售餐区和操作区紫外线消毒40分钟。
二、卫生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使食堂卫生安全落实到位,医院特做以下规定:
(—)日常检查
1、每天食堂负责人对食堂重点环节(入库验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烹调过程、熟食加工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
2、每餐对操作及加工过程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检查。
3、质检员每天对食堂所有加工操作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
(二)周检
1、从食堂后厨到前厅,以及食堂周围的环境,每周彻底打扫一次,检查一次,由医院后勤科组织。
2、参检人员:后期科工作人员、食堂负责人。
3、凡不合格项及时整改,个别严重的要予以处罚。如发现有重复性问题,暂停工作,进行卫生安全培训。
(三)月检
每月医院综合质量检查小组将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为使餐具经常保持洁净,真正让员工使用放心,对餐、用具清洗消毒特做如下规定:
1、刮去残渣;
2、泡入碱水或洗洁精水内;
3、刷洗;
4、对每件餐具流水过清;
5、过清后,消毒40分钟,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检出致病菌;
6、进入未用段,一定要逐个检查。
7、凡是采用一次性餐具的,必须提供该批次的检验合格证。
四、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负责人实施监督,由各岗位班组长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燃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5、下班后,班组长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等安全工作。
6、对于外来人员一律严格审查登记。
8、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
五、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障食堂正常运行,对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凡进入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初中文化以上且热爱祖国、热衷餐服务、饮业的健康人员;
2、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户口证明;
3、进入食堂的工作人员一律通过证审,确认无任何问题:
4、进入食堂后首先要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用;
5、对有传病者(肝炎、肺炎、肺气肿、呼吸道传染病等)不予录用;
6、在录用的工作期间,如发生骂人、打人、偷盗、抢劫及流氓行为、有损医院及食堂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配餐管理规定
后勤保障理应让员工、患者吃的合理、吃的健康、吃的科学对食堂作出如下规定:
1、制定合理科学的食谱,完善饮食结构
A、根据就餐人员口味,结合营养需求制定标准食谱;B、根据患者来源的不同制定适合各地区域的特色菜谱;
C、根据医务人员工作、病员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周期性食谱;
2、丰富经营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A、保证饭菜品种:早餐副食2种以上;午、晚餐:每餐4种以上;
B、不断对外界的技术进行借鉴,定期进行菜品考察,对新的适宜病员餐厅推广的菜品进行转换,丰富菜品的品种;
C、对所售产品进行内部质量评比,增加内部质量的提升。
3、按季节适时调节,充分保障病员的特殊营养需求。
4、菜品保质保量,合理收费,严禁出现私自加收费用的现象。
七、凉菜制作管理制度
操作间凉菜间严格遵守专人、专室、专具、专消毒、专冷藏、不准非本室人员进入,不准非半成品进入。
1、对半成品、调料进行严格的质检;
2、果菜类半成品必须用清水浸泡20分钟,除去表皮中的农药残留;
3、超过两个小时食用的冷菜必须放入冷藏冰柜中保存;
4、液体调料用瓶装酱油、醋或香醋;
5、剩余食品或半成品必须加保鲜膜遮盖后冷藏或冷冻,隔餐食用时回锅热透;
6、工作结束后对凉菜间及用具、盛具、水池、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洁净;
7、按规定留样,冷藏48小时。
八、面食制作管理规定
一、操作标准
1、操作前做好台板、刀、棍棒等工具的清洗、消毒;
2、操作时生熟原料和刀、砧板、容器、盛器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
3、加工时检查原料质量,发霉变质的不用,原料须先进先出;
4、岗前手用肥皂流水洗净并消毒;
5、成品入专用冰箱或食品橱;
6、废弃物放放有盖的垃圾桶内,当天废物当天清除;
7、每天定时紫外线灯消毒40分钟;
8、个人卫生、冰箱使用、烹调尝味、循环油的处理按制度规定执行;
9、无关人员不准在加工区域逗留;
10、掉落的原料及熟食弃之不用:
11、运送食品时工具必须清洁,有必要的保洁、防尘、防蝇设备;
12、剩余原料妥善保管;
13、按规定留样,冷藏(或冷冻)48小时;
14、正确贮存酵母、原料及辅料;
15、工作结束后将操作区及用具、设备、盛具清洗干净并定位放置;
16、加工设备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加工时由专人按规定操作,不得离人,使用后
注意保持清洁。
九、烹制加工管理制度
在对菜肴加工以前,应对所有的原料、调副料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肉类、冷藏冷冻原料、剩余原料、调料、酱制卤制品作为重点的检查对象。
1、颜色不正常的原料不加工;
2、有异味的原料不加工;
3、标识不清楚的调料不加工;
4、没有彻底解冻的肉类不加工;
5、不熟悉的鱼类和菌类不加工:
6、上岗前必须严格洗手;
7、身体有切口或其他化脓性病灶的,一律不许上岗;
8、拿放干净餐具、烹饪用具时,手不许与其内缘直接接触;
9、持烹饪用具、餐具时,只可接触其柄、底部、边缘;
10、试尝菜肴口味时,应用小汤匙取汤在专用的小碗中,尝后将余下的菜汁倒掉,不准倒回锅中;
11、防止老化,盛装合理。烹制好的菜倒入洁净熟食盆内离地放置;
12、加工第二道菜时一定要将锅清洗干净;
13、掉落的原料及熟食弃之不用;
14、工作结束后对操作区、用具、炊具、灶具、盛具、水池清洗打扫干净,按规定放置。
十、初加工管理制度
(一)初加工的分类
初加工分为:蔬菜类、禽肉类、鱼类、冻制品、泡发原料、脏腹类。
(二)初加工的管理
1、用具、盛具洁净,毛净、荤素等用具、盛具标识明显;
2、加工前,对加工用具进行检查,确保清洁并按照标识使用;
3、待加工原料必须盛放在专用盛具中,不允许倒在操作台上加工;
4、根据烹制需要,利用各种刀工方法,去除不可食部分;
5、对下脚料及时收集清扫,放入专用的容器内;
6、加工后的原料放入专用的净筐或净盆中,不允许落地;
7、剩余肉类,放入平盘中及时冷冻存放;
8、加工完毕后,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切配间不许有隔餐垃圾存放;
9、加工结束后对操作区、用具、盛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十一、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其必要性,但必须注意其使用标准,为有效的控制使特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做以下规定:
1、未经质检部门批准、负责人审核,采购员不得采购;
2、凡法定外的硼砂、硝未经特别审批不得购买;
3、各项添加剂的使用必须严格控制管理使用,不可超量领取;
4、要求食品添加物的厂商提供食品添加物许可证正本并印留存,供卫生机关检查验用。
十二、库房管理制度
为加强库房物资管理、提高库管员业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主食库:
1、原料入库前必须抽样验收,检查质量、数量、重要是否与票单一致,是否达到验收标准,不合乎标准的不许入库。
2、原料入库后存放于防鼠台上,做到隔墙离地。
3、各种原料必须分类存放,整码齐放,配挂标志牌,标明品名及进货日期。
4、经常检查,以防漏雨、生虫、霉变、鼠爬。
5、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门窗牢固,电器安全。
6、遵守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领用。
7、库房内保持通风干燥、无污物、无异味、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8、出入库完毕后对库房进行彻底清扫并保洁。
9、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房,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10、离开库房时,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副食库:
1、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质量、数量、标准、保质期及包装是否完整,破损泄漏不许入库。
2、验收入库后的原料,按类别存放,并配挂标志牌,标明品名、进货日期和保质期,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3、调味品包装干净、摆放整齐、无破损遗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虫蛀、防污染。
4、库房内保持通风,防蝇、防鼠、防盗设施完善,保持库内干爽清洁,无异味。散装原料要装桶,桶装料要加盖,易潮湿霉变的原料要及时晾晒。
5、每次出入库后要对库房进行和彻底清扫并保洁。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不能准存放个人物品。
7、离开库房时,关闭所有的电源及门窗。
十三、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2)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餐厅,不收进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1)生与熟隔离;(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涮、二洗、三冲、四消毒(蒸气或电子消毒)。
(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人人卫生做到“四勤”:(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换工作服。
十四、食品安全承诺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等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卫生管理组织及各项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2、严格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做好员工个人卫生,每日实行卫生检查制度;确保基础卫生设施齐全,保障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把进货关,坚持进货索证制度,不采购《食品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建好食品购销台账。
4、加强内部卫生管理,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5、仓库管理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用料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6、严格执行内部卫生制度和食品操作标准,保证食品加工程序的科学、安全和卫生。
7、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积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热情接待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保证给消费者满意的答复和处理。
十五、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食堂提供的每样食品,由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留样的食品,按规定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立即存放在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并在其外部贴上标签,标明留样日期、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
5、将贴好标签的留样食品按秩序存放在恒温冰箱内保存。
6、做好每餐每样留样食品的记录,包括食品样源、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目测样状等,以备检查。
7、留样食品一般保存48小时,进餐者如无异常,即可处理留样的食品;如有异常,立即封存,送食品卫生安全部门查验。
8、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9、卫生监督小组及监督管理员不定期检查留样工作,发现未按要求留样,将对责任人进行工作失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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