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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制度合集(精选15篇)

2026-03-15 15:11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精选15篇)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

门店质量管理制度是确保药店运营的核心机制,它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存储、销售和服务等多个环节,旨在保障药品的质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药店合法合规经营的基础。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管理:包括供应商资质审核、药品合法性验证、采购合同签订等。

2.库存管理:涉及药品的.储存条件、有效期管理、盘点流程等。

3.销售服务管理:涵盖处方药销售规定、非处方药咨询、顾客投诉处理等。

4.员工培训:定期进行药品知识、服务技能、法规知识的培训。

5.质量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6.应急处理:设立应急预案,应对药品质量问题或突发事件。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2

一、负责本店的质量管理工作,掌握药品法律、法规等基本知识,并严格执行,协助经理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及销售的管理,协助经理每季度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并记录。

三、指导和督促各责任区的质量责任人以陈列药品每月进行定期循环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近效期的'药品、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四、负责汇总填报有效期药品催销表报药店经理。

五、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负责温湿度管理和调控工作,做好温湿度记录。

六、负责对各种养护设备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药店经理汇报并尽快处理。负责养护设备的养护管理,并做好养护及使用记录。负责计量器具的校准和检定,并做好记录和管理台帐。

七、负责药品抽送检验登记及药品质量有关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负责将记录凭证装订成册。

八、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与反馈。

九、对本药店的质量管理工作负具体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3

一、目的:建立一个医疗器械拆零和拼装发货程序

二、范围:涉及拆零和拼装的所有医疗器械。

三、责任人:保管员、发货员、复核员及部门负责人对实施程序负责

四、流程:

1. 整件医疗器械拆零后,应保留箱内合格证,并在外箱无标识或字迹的'醒目位置粘贴”“拆零”标识后归原货垛;拆零后未留原箱的剩余医疗器械则应与合格证一起上拆零货架,建立货位卡。

2. 发货员将发好的拆零医疗器械集中在拼装箱配货区.

3. 复核员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并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4. 复核无误后,按器械的属性,类别,包装情况进行归类拼装。(易破碎、污染的医疗器械应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5. 拼装完毕,应在拼装箱上粘贴标明拼装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数量、单位等项目的拼箱证,以便核对。

6. 将拼装好人医疗器械存放发货区,填写运输单,安排人员运输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4

1、为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药库、各药房账存相符,制定每月定期盘点制度。

2、药剂科药库、各药房统一按月盘点,原则上盘点时间为每月22—24日,为配合财务科药品财务核算,每月盘点时间应与财务科共同协商确定。

3、药库、各药房对部分贵重药品重点管理,实行每月盘点;其余药品分柜盘点,以季度为盘点周期,每季度完成全部药品盘点。

4、药库、各药房对库存的药品认真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

5、盘点应于静止状态下进行。静止状态指盘点期间不得发生与盘点有关的药品账务和药品实物的入出操作。急诊药房不能做到完全静止时,应对账、物进行相应的处理,尽量减少普通业务操作对盘点的.影响。

6、盘点结束后,由库房、各药房将盘点表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打印,盘点人和监盘人签字后一式两份,分别报科主任审核存档备查和财务核算。

7、盘点结束后,及时对盈亏药品进行系统账存调整,并报财务审核,确保实物与账存一致。

8、财务科每季度对药库、各药房监盘一次,监盘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9、对盘点数量异常的药品,应及时重盘或查找原因,并积极整改,在下一盘点循环中重点监测。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5

一、购进药品没严格按照药品购进管理的第二、三条执行,责任人每次罚款5—20元。

二、所有记录、凭证类文件未按规范要求填写,漏填、误填或字迹潦草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罚责任人5元。

三、购进药品没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关于进货或销后退回药品验收的规定,责任人罚款5元。

四、药品陈列未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要求分类存放,每发现一批次罚款5元。

五、店堂陈列药品无物价标签或填写不规范,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罚款5-10元,标签错价除按损失差价赔偿

外,每次罚款5元。

六、药房调配处方发生处方错配或错发药品,经顾客投诉核实,每次罚责任人5-10元。

七、对陈列药品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每次罚5-10元,没有按时填写温湿度记录表,每天罚款2元。

八、中药饮片灰碎严重超标或饮片串屉、错屉未及时处理,每品种罚款5元。

九、未遵守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处理药品,每次罚责任人10元。

十、对近效期六个月的药品未按规定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每次罚责任人5元。

十一、拆零药品未按药品拆零管理制度执行,每次罚款10元。 十二、质量事故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告每次罚款10元。

十三、未执行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反馈信息,每次罚款10元。 十四、未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每次罚款10元。

十五、未按规定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责任人每次罚款10元。

十六、未遵守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当事人罚款10元。

十七、其它违反本店质量管理制度视情节进行5-10元的`罚款。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6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7

1、目的:规范本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61条、64条。

3、适用范围:本店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4、责任: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5.1.1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品,无污染物。

5.1.2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尘、污渍。

5.1.3营业场所墙壁无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

5.1.4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5.1.5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5.1.6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5.1.7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5.1.8营业场所,符合常温条件,并与室外环境有效隔离。营业场所应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及其他区域分开,符合卫生、整洁要求。零售药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篇3

(1)为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创造一个优良、清洁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卫生管理责任到人,营业场所应明亮、整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库区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无环境污染物,各类药品分类摆放,规范有序。

(3)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各类药品、用品安置到位,严禁工作人员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

(4)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5)在岗员工应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卫生整洁,精神饱满,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6)卫生管理情况要列入企业季度管理考核之中。

(7)健康体检每年组织—次。企业所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它可能污染药品的患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后静养,待身体恢复健康并体检合格后,方可工作。病情严重者,应办理病退或其他离职手续。

(10)要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8

为了把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验收关,杜绝不合格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卫生院,特制定本制度。

1、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对供货企业的合法性及销售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收集供货

企业的《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工商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盖供货企业红印章。

2、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要签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注明质量要求,规定供货企业的义务:

①必须开具合法票据;②药品医疗器械必须符合法定质量标准;③包装标签要符合有关规定;④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3、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应建立购进记录,使用旧台账登记的,根据实际购进情况,记录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内容;记录医疗器械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企业、生产企业等内容。按照购进记录,能追查到每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货来源。

4、使用新台账登记的,应该记录购进日期、通用名、生产批号、生产企业、清单发票归档号等内容;记录医疗器械产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供货企业、生产企业、等内容。按照购进验收,做好清单发票的签字工作,并及时对清单发票按照购进验收记录的顺序每月装订成册。

5、药品和医疗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明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证件复印件要加盖供货单位红印章;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入库和使用。主要有以下情况: ①从非法渠道供应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

②属于《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药品;

③包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药品;

④没有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品通关单》或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单的进口药品;

⑤没有冷藏措施运输到货需在0-10℃保存的生物制品。

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

⑦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医疗器械。

⑧小包装已破损或标识不清的医疗器械。

6、药品和医疗器械验收后,应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至少三年备查。

7、要建立供货企业档案和进口药品档案,收集合法证明文件妥善保存备查。

8、对购进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法票据,应整理装订成册,以防丢失,便于查找。

9、本制度由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负责执行。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9

1、药库药房每季度应进行一次统一的季度盘点。盘点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药剂科主任统一协调。

2、药库、药房季度盘点的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5日。

3、为便于复核,盘点当日,药品库房不得进行出入库操作。

4、药房、药库对库存的所有药品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时根据盘点表逐一核对,清点数量。盘点表中所列药品应按货位货号排序。

5、盘点时应注意:盘点之前应整理药品,排列有序,以便为盘点创造方便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填写盘点表示应认真填写,逐一保持盘点表的整洁,对盘点数据有修改的.,在修改处再次签字。

6、盘点结束后,由科室组织人员对盘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品种抽查复核率不低于3%。

7、盘点结束后,由各部门将盘点表按统一格式整理后进行打印,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打印表及电子表一并交药剂科主任审核并存档备查,并报财务科一份。

8、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控制药品损耗率。西药和中成药为3%,中药为5%。报废药品必须遵循利益远离的原则,实物必须交财务(审计)和办公室验收,报领导批准后,由验收部门监督销毁;对超正常损耗的药品,由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分摊赔偿。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9、药库、药房盘盈、盘亏超出0.3%,应查找原因,详细加以说明,并上报分管院长。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0

一、药品不良反应系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作用、后遗效应、过敏反应、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二、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中,应坚持“保障临床用药安全,保证患者身体健康”的指导思想,认真负责,科学求实,填好记录,及时上报。

三、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的范围:

l、新药检测期内的所有不良反应及监测期满后的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

2、进口药品进口5年内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3、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四、各临床科室均要建立规范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记录,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准确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医院药品不良反应检测负责部门报告;医院每月30日前在定期汇总《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检测报告中心报告;发现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必须时可越级报告。

五、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负责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品不良反应报表的收集、调查、分析等工作。应将填写完整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复印存档,并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原件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级药品不良反应监督管理部门。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1

一、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基本情况

首先必须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详细情况。由省审计厅牵头,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在20xx年10月组织完成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按下辖一级的方式进行,审计结果在送被审单位同级政府的同时,抄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历史超支

(一)对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中不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范围的开支,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签订的医疗保险服务等协议的约定解决。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擅自扩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使用超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及对离休干部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和治疗等发生的基金支出的费用,离休干部单独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规定和医疗保险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对省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其发生的医药费超支,按照审计部门确认的超支额度,由省财政厅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局,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对市县区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发生的费用开支,按审计部门确认的总额,按企业隶属关系,省级财政帮助市、县解决50%,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部门,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超支

(一)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查找发生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各种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今后防止发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对查找及总结的情况要写出书面报告,在20xx年10月,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经办管理和服务。各统筹地区要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各个环节的管理,以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离休干部非正常医药费用支付的.发生。

(四)要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落实协议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采取措施防止医疗资源过度消费。

(五)要健全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充分发挥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确定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标准。从20xx年起,各统筹地区要在今年审计结论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度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并根据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统筹标准,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七)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新超支补偿责任制。因筹资标准低而发生的新的超支,由统筹地区政府补助解决;因超规定报销和支付医药费用而发生超支,由单独统筹经办机构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规定而发生的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参加单独统筹人员或其他人员借其名义违反规定消费医药资源,违规费用由违规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2

第二次全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工作会议的成功召开真可谓“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在当前我国“以药养医”不良体制下推动药品流通领域的药品分类管理工作虽有无奈,却不乏明智。这是基于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利高度负责而做出的理性的人文选择。然而,如何让药品分类管理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制度走得更远,人民获得更多实惠?我想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

一、更新用药观念是基础

目前,大部分人民群众分不清“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的概念与区别,更不识OTC三字为何物;对药品分类管理可能带来的好处“从未想过”,对OTC与Rx,对于分类管理没有什么感想。可见,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到底有怎样的群众基础?

因此,我们当下最该做的是进一步加大药品分类管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闻报刊、信息简报、政府及食品药监政务网站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真正了解药品分类管理的意义,充分认识到凭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让老百姓知道不合理用药、滥用药物的严重危害,自觉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认识,自觉自愿地在用药安全和购药方便之间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支持药品分类管理,主动凭处方购买和使用处方药,逐渐更新用药观念。

二、强化流通监管是关键

首先,要加强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工作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驻店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配备情况和在岗情况;药品零售企业店内专有标识的规范情况;检查用药咨询、指导情况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已经明确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要通过核对药店处方进货量、处方量与库存量,检查零售药店是否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检查零售药店是否违规销售已明确不得经营的药品。

其次,要加大对零售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检查力度。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批评教育或警示警告,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维护政策的严肃性。

另外,要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建设。将药品分类管理与零售药店的诚信建设密切结合,把零售药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情况纳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

三、加快OTC遴选是条件

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无疑是药品零售企业的“阵痛”。在“以药养医”不良机制尚未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如何让药品零售企业既能不折不扣地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又能在疲软的药品零售市场获得一席之地,争得生存可能?国家最可做的就是加快非处方药的遴选工作。足够品种的OTC至少有两种利好:一是专门的OTC药店或药房成为可能,它将更具有资金成本低、技术含量低、市场适应性强等特点,有利于进驻广大农村市场,能较好地达到方便群众购药的基本目的;二是制药企业可以避开医院终端销售的独木桥,企业将在药品质量上下功夫,尽可能让自己的品种进入OTC行列,减少药品销售时在广告投放等方面的限制,从而扩大企业的销售领域。目前,我国已有非处方药4488种,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要,这对制药企业、零售药店、老百姓来说都是很好的消息。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3

一、机构设置、职责

(一)财务办:负责人:毕海明

职责:

1、制定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上报、下传公司财务部有关报表、规定等;

3、审核报销单据,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报公司;

4、核对当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数据,电子版报院长;

5、组织每月一次药品清点工作,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二)药房:负责人:吕宾杰

职责:

1、负责管理药房正常工作;协调药房与公司的工作。

2、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报公司或直接到药材公司购买(门店药品有公司配送)。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药房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定期组织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保障情况,听取医生意见,不断

改进工作。

7、负责医院物品、办公用品的请领、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组织对药房药品每月一次清点,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三)收款员:孙小慧毕海明

职责: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二、药品管理:

1、采购计划:药房填写药品采购计划,有院长审查后报公司采购部,对急需药品上报公司后科联系采购。原则:临床需要,减少

库存。

2、严格药品进入,对药品厂家、日期、包装、批号、准字号类别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药品退回。

3、药品出入要通过微机,不允许微机外调配药品,不允许处方不加盖收讫章取药,不允许外部药品兑换。

4、对新进药品要尽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价格、规格、厂家。对价格有变化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价格。

5、药品效期

(1)药房每二周检查一次药品的效期,对效期较短的药品做好登记,并在效期内6个月前,通知临床或公司调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追究主管人的责任,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3)通过各种方式确售不出过期的药品,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报废单,讲明报废原因,经院领导同意后送回公司,不准私自处理。

6、药品查对

院办每月组织一次药房药品清查,药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内容:药品数量、质量、效期、摆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丢失、损坏、过期原因的药品,主管人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7、严禁在药品使用、采购中出现腐败现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药品宣传费、好处费,不得收取经销商所谓的赠品,不得随便参加销售商的吃请。一旦发现,给予工作调整、罚款或解职处理。

8、药品的进销存管理

(1)公司来的药品或根据临床采购的药品应在当天核对完数量、批号、效期后入库,不得出现药品到,系统内没有的情况。在核对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2)所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器材必须经过系统出库,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如经发现双倍返还药款,并调离工作岗位。

(3)药房应在每月盘点完后,出具盘盈盘亏表,并交由财务统一处理。

三、资产、物品管理

1、对医院现有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要统计造册、存档,固定人员负责,离职时做好交接工作。

2、临床购买医疗器材,科室向院办书面申请,通过论证后报公司批准购买。

3、常用办公用品药房向公司申报并入账。各科室填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经办人、发货人签字后请领。

4、要做好医疗装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办公用品要好好保管,节约使用。

四、财务管理

1、医院收款在门诊收款处办理,不得出现私自收取现金的行

为。除在特定的日期内可以打折,不允许私自变动价格(特殊情况,需领导签字确认)。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额药费外,并处2倍的处罚。

2、收款员以处方、处置单划价金额收款,开具收款收据,处方、单据加盖收讫章,患者凭收款收据、处方、处置单取药、治疗。没有加盖收讫章的处方、处置单、辅助检查申请单,不得进行取药、治疗、检查。发现私自取药、治疗、检查的,给予二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免费或优惠,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其他人无权免费或优惠。

3、收款核对,下午15时,药房合计处方金额,收款员合计发票、现金金额,三者相符,财务会计如数收款,开具收款凭证,现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员备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员在调离时如数归还。收款人员应仔细核对收取的现金,如出现假-币现象应由收款员自行负责。

5、负责管理大病医疗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医院)应在每日收款员对账时与收款员核对当天大病医疗的单据,并核对销售金额。大病取药在药房办理。

6、大病医疗的收入,应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传明细报院财务,以备查用。

7、日报制度,下午16时,收款员把当天各科室、部门收入统

计表报财务,由财务整理后上报院领导。

8、财务应每天审核单据,并及时生成凭证。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用。

9、严格费用管理制度,

1)使用费用要填写《费用申请表》,说明用款的理由;

2)医院流动资金不准私人借用;

3)报销凭证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当事人、财务主管、院领导);

4)对报销单据有疑问,财务有权拒付。

10、做好公司财务部查账准备工作。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4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篇三: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铁路医保卡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xx)26号文,(20xx)57号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铁路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策栏,保证药店24小时供药。

3、严格执行国家及宝鸡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4、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5、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6、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

药店管理制度合集 篇15

一、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身体健康,视力0.9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二、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并重点做好夏、冬养护工作。

三、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四、药品保管人员应根据药品质量验收结论合理存放药品。

五、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六、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并与墙、柱、屋顶、散热器保持30cm的距离,与地面持10cm的'距离。

七、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药监局。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工作。

八、定期对库存药品应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时,不得继续使用。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货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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