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汇总14篇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精选14篇)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及《天津公司有限公司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规定,结合天津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集团公司领导、各子公司领导、职能部门、消防管理人员和员工对消防安全应负的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 。
第二章 管理职能
第四条 集团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防火委),下设办公室(集团公司保卫部)。各子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服从集团公司防火委领导。各子公司下属单位成立防火安全办公室,配置专、兼职防火干部。
第五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由集团公司主管领导任主任,委员会成员由集团公司保卫部、安全环保部、工会、党委工作部、监察部、集团管理部和各子公司的主要领导组成。各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可参照集团公司防火委模式确定。各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由各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由专、兼职防火干部组成。
第六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一次,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每半月召开例会一次。
第三章 各级领导及员工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一)对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主持召开集团公司重要防火安全工作会议,对防火安全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三)定期听取集团公司防火委工作汇报,检查督导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及各子公司主要领导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审定集团公司防火安全机构和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批准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第八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职责
(一)主管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集团公司防火委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审定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指导各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四)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审批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五)审定、签发集团公司防火委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文件。
第九条 子公司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子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例会,落实集团公司和消防专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和规定,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组织开展各项防火安全大检查,结合防火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各类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四)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审定、签发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文件,总结推广防火安全工作典型经验。
(五)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职责
(一)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对本单位不能解决的隐患,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子公司主要领导。
(三)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消防工作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参加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组建本单位防火网络,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和防火安全点检员。
(六)组织本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进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工作。
第十一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专、兼职防火干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法规及集团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和防火安全点检巡查,落实各项隐患整改措施。
(三)负责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制度,起草防火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防火安全点检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防火安全点检制度,做好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点检工作。
(二)防火安全点检员要按计划每天进行点检作业,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和问题,应立即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并将解决处理结果记入点检记录。
(三)防火安全点检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防火安全点检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防火安全点检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员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积极参加消防管理部门举办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三)积极消除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制止违反防火安全管理的行为。
(四)有权拒绝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错误指令。
(五)发现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不许谎报火警。
第四章 职能部门职责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防火委(子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二)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形势,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广交流先进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对防火安全管理干部进行培训。
(四)按季度组织落实防火安全点检工作,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活动。
(五)督促、检查各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和防火安全点检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 子公司下属单位防火安全办公室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文件。
(二)每半月召开一次防火安全例会,分析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
(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网络,负责管理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制定灭火预案并按计划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公安消防机关和集团公司防火委的指示,组织召开防火安全工作会议。
(二)起草、制定公司级灭火预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有关防火安全工作文件,完成防火委交给的工作任务。
(三)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防火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四)负责集团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员工、防火干部和特殊工种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
(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严重违法、违章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依管理权限停产整顿。对违章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组织复验。对不按期整改隐患的依据《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七)负责火灾事故扑救工作,协助做好火灾事故现场勘察、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工作,并根据事故原因、责任分析、经济损失等情况建议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集团公司监察部参与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负责追究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管理部负责审核对严重违章、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奖金扣发工作。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保卫部对各子公司及下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业区、班组由各单位按权限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 对不重视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和重大损失的各级责任人,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实施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保卫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20xx年3月修改后下发执行。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2
甲方:
签订单位:
乙方:
责任条款
一、共同责任:双方必须执行上级有关船舶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指示,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交流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在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的前提下、落实船舶安全工作。
二、乙方责任:
⒈船长对本船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⒉建立由船长、大副、轮机长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好安全”的原则;
⒊安全领导小组必须落实船上各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每个船员的岗位责任制。对甲方布置的安全工作应及时传达贯彻,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
⒋坚持每月25号的安全活动日制度,按职责分工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船员职责的落实执行情况;各种安全、航行设备是否完好;船舶是否适航;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排除前不得投入营运。活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⒌严格遵守交通部规定的“十不开航”、“五不拖带”、“十四项注意”及各港的规章制度;
⒍如遇台风或灾害性天气、应全天候收听各有关气象台、站的天气预报,分析气象动态,落实安全应急措施、及时将船舶动态及情况向甲方汇报;
⒎按应变演习制度规定的时限组织全体船员进行救生、消防等应变演习,演习情况应详细记入有关的记录簿;
⒏严格遵守航行和停泊值班制度,如发生事故,安全领导小组在立即组织全体船员全力进行抢救的同时向甲方和港监汇报,以便取得各方的援助。事后应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⒐船上如有人员变动,离船人员应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场的情况下向接任者交清本人在船上的安全职责及岗位职责,在未交清接明前不得离船;
⒑按规定办理好船舶保险手续。
三、甲方责任:
⒈建立以第一把手为组长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⒉组长要在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乙方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⒊及时将上级有关安全的法规、文件、通报或指示向乙方传达、贯彻,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⒋每月一次召开安全例会并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落实整乞改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⒌每半年对乙方的全体船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必要的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全体船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术素质;
⒍督促、协助乙方建立、健全、落实各个安全生产制度和应变演习计划,每季一次检查落实情况;
⒎乙方若发生水上事故,必须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处理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协助乙方分析事故的原因、教训及制订整改措施;
⒏实行半年考核、年终评比制度;即半年对乙方的安全情况,安全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时进行一次评比。对安全无事故、无隐患、责任制落实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从管理费中开支)。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经常有事故及事故苗子发生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者,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处罚。对造成重大恶性事故者上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上述责任,甲、乙双方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五、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主管部门、监签机关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名)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名)
监签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3
1、农业机械所有者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到本县(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办理申领号牌、行驶证、准用证、驾驶(操作)证等手续,按规定时限参加年度检、审验、临时检、审验和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学习、竞赛等活动。
2、严格禁止农业机械从事客运。
3、坚决杜绝农业机械无牌证行驶(作业)、超速超载、违法拉人等严重违章行为;禁止将农业机械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操作);禁止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反《条例》、“25号令”和《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4、农机手要自觉接受和服从农机监理人员的管理。
5、因违反两个《条例》和《操作规程》而发生重、特大农机现场责任事故的,除依照《陕西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外,农机监理机构将对该农业机械所有者和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机械牌号:
农机驾驶(操作)员证号:
责任人(签名):
主管机构(单位盖章):
日 期:
日 期: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强办公室负责人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打造平安校园,特制定责任书如下。
1、办公室必须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每天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下班前,责任人要对本室进行认真检查,关闭电灯及其他电器、关好门窗后离开办公室。
2、个人的现款和贵重物品,不准存放在办公室内。
3、严禁将易燃爆、剧毒物品带入办公室内。
4、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不准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离开办公室前应关闭电源。
5、办公室走道内,不准堆放纸张、书籍和资料,不准在走道内焚烧废纸和其他物品。
6、不准在办公室内留宿,办公室钥匙不能转借。
起止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
该职责从20xx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存档一份,责任人保留一份。
学校负责人(校长):
责任人(签字):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5
尊敬的家长:您好!
在元旦佳节来临之际,首先请接受X中学全体教师最亲切的问候和最诚挚的祝福,衷心祝愿您及家人“元旦快乐,吉祥如意”!同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学校各项工作的理解、支持!为使您的孩子与家人度过一个文明、安全、充实的元旦假期,请您务必在元旦放假期间切实履行孩子的安全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一、元旦放假时间
20xx年元月1日——20xx年元月3日,共3天,元月4日(周日)照常上学,届时希望您敦促学生带好相关的课本和学习用品,按时到校上课。
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督
1.交通安全。元旦放假期间,道路上人多车辆多,外出时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时,要有家长带领;不要在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或做其他事情。不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电动车上路,更不准驾驶机动车。
2.防溺水安全。严禁孩子私自到河流、沟渠和水库中滑冰。在元旦放假期间请家长负起安全责任。
3.饮食卫生安全。要注意饮食卫生。做好家庭卫生消毒,预防流感等冬季传染病爆发;不到人群聚集的地方,不外出旅游聚会,确保身体健康,不暴饮暴食等。
4.消防安全。监督孩子做到不玩火、不玩电,注意用电、用火、用水的安全。还要注意用烤火煤取暖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煤气中毒。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确保人身安全,坚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5.居家安全。如果家长有事外出,要叮嘱孩子不要给陌生人开门,以免发生意外,让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加强安全意识。学生外出时要告诉家长,并按时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留他人在家住宿或在外借宿。不寻衅滋事,不打架斗殴,不与不法社会青年交往。
孩子平安、健康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希望家长在元旦放假期间能督促孩子合理安排学习、娱乐、锻炼和休息时间,在平安和健康中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假日。
本责任书所规定条款,请家长监督执行,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违反本责任书、发生事故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计入本人综合素质测评,并计入班级总评。
班主任(签章):
学生家长(签章):
学生:(签名):
X中学
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6
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班主任是学生在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认真落实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安全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有效地防范学校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特与各班班主任签订班级安全管理责任书。
1、紧密配合学校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及《安全教育读本》,不断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形成必要的防范自救技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2、在课间休息时间,班主任及告诫不打闹、不拥挤。禁止随意攀爬体育器械,禁止在非运动区域踢球、跳绳、追逐嬉戏、尖叫起哄及其它不适当活动。
3、教育学生课间文明休息,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游戏,上厕所不乱挤打闹。
4、同学间若发生纠纷打架闹事,班主任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
5、班主任要与家长签订关于学生安全物品管理责任书。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禁止学生玩各种管制刀具、仿真枪等具有危险隐患的物品,更不准把利器、易燃、易爆、有毒及易制毒等国家管制药品等不安全物品、器具带到学校,要经常召开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培训学生自我保护技能,要采取扎实措施,通过一定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物品清缴检查。
6、上课时间,如遇学生缺课,班主任应与当堂课教师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学校。
7、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放学,不提前,不拖后,如遇特殊情况班主任或任课教师须留个别学生解决问题,必须负责学生安全返家。
8、学校组织各种活动,班主任必须到位跟班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活动,并及时向学校反映。
9、学生突发疾病或意外受伤,班主任应迅速告知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
10、学生遭遇不法分子暴力侵害,班主任应教育学生立即向公安机关、学校和家长报告,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调查及惩处不法分子。
11、认真组织本班学生学习饮水、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饮水卫生习惯。
12、班主任必须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关于保护公共设施的有关规定和条例,学习学校制定的关于爱护公物的规章制度,使学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责任心,在行为和习惯上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公德。
13、班主任必须教育学生,爱护运动场(篮球场、升旗台等),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等,班主任必须随时随地教育学生不攀爬篮球架、体育器械,不乱折花草树木,以免损坏公物或造成安全是故,若有类似事件出现其责任由班主任负责。
14、班主任必须教育学生,不要在教室内外、厕所等墙面乱写乱画,不要在墙面留下墨迹、手印、脚印等污迹,不要损坏墙面,若经发现,由该班班主任负责。
15、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学生加以维护生活和学习的良好环境。要爱护门、窗、窗帘、电灯、开关、插板、电线、黑板等设施,若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并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16、班主任要教育学生不要用手触摸电线及电器设备,以免造成漏电而引起安全事故。要教育学生节约用水用电,除阴雨天或室内阴暗时可以开灯,其它时间不得开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17、在教室上课,不准随便乱搬乱打坐板,发出难听的声音,不准在教室乱扔杂物,要按学校要求及时安排学生打扫,保持卫生。
18、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设施,一砖一瓦,一草一木。若发现公共设施有损坏、故障以及危险情况,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学校将采取措施,排出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19、如因学校未按有关规定健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整改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事故,其责任由学校承担。
20、如因班主任未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认真履行职责,而引起安全事故的发生,其责任由班主任承担。
2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班主任(教师)各执一份。
22、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班主任):(签字)
.2.16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7
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学院特与超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加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超市的安全工作。
二、超市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超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三、超市从业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如有矛盾,可以报告学院负责人调解),不得随意哄抬物价,学生毕业离校,如有充值卡等未消费完,超市应退还余额给学生。
四、超市内地面、柜台等要保持清洁,门窗要配上防蝇设施,保持通风及必要消毒。
五、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超市,不准经营变质、过期的食品。
六、禁止销售各类危险物品(如管制刀具等),不得销售黄色、暴力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书籍、光碟等。
七、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问题,配备灭火器、防盗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
八、要定期清扫超市以及责任区内卫生,保持超市内整洁,杜绝一切污染源。
九、严禁学生和外来人员从你处出入我院。
十、本超市承包人郑重承诺,若放松或违反超市的卫生、安全工作,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超市承包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后勤处负责人签字: 超市承包人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8
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管理职责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
日期:年 月 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9
电梯安全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 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 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 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格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 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 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0
水库安全
为确保州内各水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水库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安全大检查,根据工程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方案和溃坝预案。
二、水库管理单位要做好水库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巡视检查、工程养护、实施水库调度、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等,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一旦出现险情,要全力抢险,绝不能擅离职守。
三、水库管理部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工程,要指定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负责限期整改,落实应急预案和各种可能发生情况的应对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
四、水库管理单位要及时处理和传递天气、工情、险情、灾情、防汛决策指令等有关信息,努力提高安全抢险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调度能力。
五、水库运行和用水管理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科学调度制度、水库调蓄运用管理制度等,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重大险情、灾情迟报、漏报、瞒报等现象。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百宜镇人民政府与各村签定农机安全“包保”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
l、根据农机局安全生产实施意见,结合镇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各村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3、负责抓好本村的内外业管理工作,抓好本镇的农用机车入户、登记、档案管理;
4、负责抓好农机驾驶员及车主安全学习,并有安全学习记录及花名册,与本镇内农用车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5、负责抓好本镇内农用机车及驾驶员年度检审验工作,协助交警搞好路检、路查,纠正违章,搞好安全信息反馈。
6、各村召开农机宣传会,与各村支书、主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7、深入群众具体了解实情,给农民讲解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利用农机化的操作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和使用;
二、工作措施
1、以人为本,加强管理,严肃纪律,调动农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素质,使百宜镇镇农机系统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有人的保障;
2、目标分解,责任到人,使我镇农机安全工作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3、加强各项工作督促检查,使我镇农机化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4、各村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好安全网络,使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5、村委会对各村红白喜事告知严禁违规载客,加强对农机驾驶员安全宣传培训。
6、督促辖区内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年度检验、审验;打击农用拖拉机私拼乱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全年无重大农机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百宜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领导签字责任人:
20xx年月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2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区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企业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企业法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有全面责任。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13人,制订管理目标,明确管理职责。化工及有易燃易爆物料企业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25人。
3、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程,并积极开展宣传。按时参加各种安全会议和各种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4、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消防(动火)管理、事故隐患整改、职工安全培训、违章违纪处罚、各类事故等)。
5、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做到生产区、生活区、仓库区严格分开。
6、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生产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和防范措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及各种安全活动,全厂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8、当年职工安全知识及普法教育培训率不少于80%。
9、严格控制各类事故: ①不发生死亡事故。
②不发生一次重伤3人(含3人)以上事故。
③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火灾事故。
④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当年工业产值1.50/万元。
10、特种设备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土制锅炉和土制升降机。
11、按国务院[20xx]第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xx]52号和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处理各类生产事故。
二、考评办法:
1、本责任书的责任期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各企业须在x年x月x日前,将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书面报送东城工贸办。
3、责任期满,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评,办事处按行业分组进行互评。
4、经考评获得办事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办事处给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认真履行本责任书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办事处给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取消各项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3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好农机安全生产,预防各类农机安全事故,有效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工作,XX乡人民政府与各村签定农机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贯彻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
l、根据农机局安全生产实施意见,结合乡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落实。
3、层层签定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工作安排计划要求
1、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2、结合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和乡村机耕道安全的特点,工作落实有针对性,有具体办法和措施。
3、安排组织抓好当地农机经营、生产、维修企业和各类农业生产机械的安全检查。
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要求
1、机构健全、职责明确。
2、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四、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求
1、抓好农业机械、机电提灌站、乡村机耕道安全隐患排查。
2、安全隐患整治有针对性,收效好。
五、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
1、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使农机安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2、农机安全学习教育有针对性,组织严密,定期组织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开展集中性安全教育学习,抓好源头管理,资料完善。
六、单项工作要求
l、重点抓好乡村机耕道安全整治及养护管理,经常性对乡村道路危险路段进行整治,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督促辖区内农用拖拉机、驾驶员参加年度检验、审验;打击农用拖拉机私拼乱改、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章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全年无农机安全责任死亡事故。
XX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书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永安市甲子窠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矿长保护矿工七条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矿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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