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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合集2篇】

2026-03-20 13:21

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精选2篇)

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 篇1

耒阳市国土资源局:

杨x瑛不服你机关确认耒阳市蔡子池谭家巷12号土地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复议机关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机关,你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就该行政复议申请向本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书面答辩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予以撤销。

5月22日

行政复议答辩通知书 篇2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

魏俊兰对你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市车监当罚字[20xx]号)和《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超标限期治理通知单》不服,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依法已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局,请你局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特此通知。

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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