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企业委托书(精选两篇)
企业与企业委托书(通用2篇)
企业与企业委托书 篇1
委托人:
被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兹委托本公司员工 作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本公司办理 的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企业与企业委托书 篇2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 )内填写“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公示的格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