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行政文秘 \ 规章制度 \ 正文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6篇)

2026-02-17 20:29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精选6篇)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1

一、教学区及教学设施安全制度

1、各班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右行礼让,不得拥挤起哄,不得相互推攘。

2、各班要教育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在楼道上打闹喧哗,更不得追逐嬉戏。

3、各班要每天检查教室内的各种教学设施及电器线路,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严防安全事故。

4、各教学设备管理人员及各学科任课教师要认真检查并及时维修教学设施,保障教学设备设施的完好性及安全性。

5、放学或午间休息时间,各值日值周教师必须按时到位巡罗,发现学生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二、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各学科在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和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利用综合实践课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6、要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7、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

8、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9、教学用的器材、场所要有安全保证。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2

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教学安全制度。

1、室内课堂教学:包括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保健、美术、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信息技术、科学(常识)、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生活与劳动)等所有义务教育阶段设置的课程,凡在教室里进行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都要注意课堂教学卫生,保证课堂纪律。不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其中科学(常识)、生活与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的手工制作或实验操作时,任课教师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工具及实验器材、药品的安全使用教育,特别是在实验室上课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室操作制度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2、室外教学:体育与保健、课外活动、综合实践、美术写生等需要到室外进行教学的任课教师,事先要与班主任联系。活动课要按教材要求上,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体育室对运动场地、器械经常进行检查,不得使用质量低劣有危险的体育器械,要保持运动场地的平整和清洁,合理地划分活动区域和设置警戒标志,创造安全锻炼的良好环境。体育课或体育活动要先作好准备,加强防护,注意安全,投掷标枪、铅球等危险区域要严格防范学生擅自出入。要加强课堂纪律教育,注意教学规范,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健康状况科学地安排活动量,要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要使学生知道每一种活动可能发生的'意外和自学成才注意的事项,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在组织学生参加田径、球类、游泳等体育竞赛及其剧烈活动时,严禁有病、身体不适者参加,不宜参加活动的学生不得单独坐在教室里,必须在活动场地的安全位置休息。

3、带学生外出(校外)教学活动:包括春秋游、看电影、看戏、带班外出(校外)上课等,所有要带学生外出教学活动的教师,事先要有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报学校备案。外出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好学生活动,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每项活动要有行政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

(1)、手工制作课组织学生劳动以及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时,应对场地、工具作好安全检查,对学生提出明确的劳动纪律、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教师不得组织进行强度过大和有危险的劳动,不得安排学生为私人帮工。

(2)、组织文艺演出、报告会等活动时,应对活动场馆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是电路和消防器材。在封闭式的礼堂,影剧院开展活动,应预先安排好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措施。

(3)、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或其他商业性广告宣传活动。要按有关规定,维护教学秩序和正常工作,严格控制师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活动,如个别活动确需学生参加,须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4、健全出勤考核制度,严格执行点名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5、教学活动期间,带班老师要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职守;坚决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杜绝学生站到教室门外;给学生补课,作个别指导,教师应在学生身边,但男教师不能单独留女学生。

6、严禁组织安排学生从事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或者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活动或者抢险、救灾等其他活动。

7、严禁患有不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坚持教育教学工作。

8、各班主任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特点,对学生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3

1、实验前,学生要认真预习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并写出预习提纲。

2、学生进入实验室,按编定的小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调换小组,不得动用仪器和药品。

3、保持室内安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严禁高声喧哗,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得私自带火柴、打火机等进实验室。

4、认真听讲,实验时必须按照步骤、操作方法、注意事项进行。

5、实验必须遵守实验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危险现象,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和实验员进行处理。

6、实验完毕,清洁好仪器,排列整齐,收拾干净,经指导老师和实验员验收允许后方可退出实验室。

7、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损坏的仪器要及时报告,填写《仪器设备损坏报告单》,并按《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8、在老师指导下注意用水、用电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安全,出现不安全故事及时向老师报告。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4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学):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各班班主任负责;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学生在室内自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学生早上中午进校:由值周人员、各年级护导教师负责;

5、下午放学:一二年级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出校门;三至六年级由各班班主任宣布放学,学生自行及时离校返家。如有进行辅导,则由辅导教师辅导完毕要求学生及时离校返家。不提倡长时间辅导,因特殊原因辅导学生较晚,因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孩子或由辅导教师将学生送回。

6、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护导教师负责;

7、放学至静校时段:由辅导教师、班主任、本区域值周人员、门卫负责,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产生的.缘由情况确定所负责任的主次;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负责。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5

1、学校政教处应定期组织对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总务处落实专项经费配备配齐各种消防设施。

2、各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本班教室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严格禁止学生在教室内点明火、点蜡烛、使用电炉等用电器,严格禁止学生破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学校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3、行政值日、保卫科值日老师在教学时间段内,应对教学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行政值日、保卫科值日老师、各班主任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

5、教室内开展易引起火灾的.教学实验、使用电器设备的各课任老师应在课前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检查,并有责任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教学过程中各课任教师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引起消防安全事故,应按紧急事故预案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6、总务处应定期做好各教室内的电器设备、开关线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点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技术原因不能及时处理的应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或停用该教室,启用备用教室。

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篇6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