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制度[集合]【汇编32篇】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通用32篇)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
1、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入学教育、班会、两操、升国旗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
2、理论课应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并将考勤结果填入
课堂纪要;早操、课间操、自习课、升国旗仪式及各项集体活动由值周班等负责考勤;实习课实习教师负责考勤(校外实习由实习带队老师负责考勤);住校学生晚寝考勤由宿管人员负责考勤。
3、迟到、早退均以铃响为标准鉴定,铃响人未到或铃响人已离开,分别按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三次或早退、迟到1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校外实习以实习单位工作时间为准。
4、病假应由校医或医院出据诊断证明,班主任批准;病假一天以上的,应住院或回家治疗。
5、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事假,确实需要请事假者,应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批准;事假一律由本人办理,不准捎假,事后不得补假。
6、病、事假三天以下的应报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7、住校学生周末可按学校要求登记离校回家,周日晚6:00前应返校;登记后确因特殊原因不能离校回家的,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按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处理;
8、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9、住校生请假离校应由宿舍管理员批准。
10、不按规定办理病、事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病事假期满返校时,应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住校生晚七点前到宿舍管理办公室销假,否则按旷课或夜不归宿处理。
11、病、事假应填写学校印制的假条,存根联及相关手续由班主任留存;
12、班主任应组织班委会填报《班级学生考勤表》,《班级学生考勤表》无班主任签字无效。
13、上课学生缺勤,任课教师应及时通知班主任;学生缺勤半天的`,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缺勤一天应报学生科。
14、宿舍管理人员必须每晚查寝,发现有学生夜不归宿,一小时内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应及时与家长联系查找夜不归宿的学生。
15、经常夜不归宿、连续旷课七天、一学期累计旷课十天的,视情节给予校纪处分直至责令退学。
16、任课教师疏于管理或提前下课致使学生在上课时间内离开教室或实习场所,负有考勤职责的教师未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学生考勤各项工作,门卫未按作息制度要求使学生离校或入校,因而造成学生伤害等事故,学校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
1.病假:因病假请假必须写病假条,病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必须有家长假条或医院诊断
2.事假:事假必须有家长假条,经批准方能请假,否则视为旷课。 3.迟到、早退、旷课:每天迟到三次按旷课一节论处,早退与迟到同等论处,旷课将给予纪律处分。
4.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全学期课程三分之一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5.凡因患有严重疾病,伤残不能参加剧烈活动和免体育者须提前向体育教师申请,并附医院证明。
6.能到校上课的同学,体育课需请病假事假,应事先得到教师的批准。
7.已到校上课的同学需临时请病假、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教师的.批准,事后无效。
8.学生因临时请假不能到校上课,学生家长应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通知学校,而后补书面假条。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3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学校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两天的事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或补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班级纪律委员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政教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并送政教处办理有关手续,请假结束后返校时将请假单(回单)交于政教处。
三、准假权限
1.午休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主管校长审批;
4.一周以上的请假,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备案、校长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介绍教师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或政教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若是住校生,还应持请假单到宿舍管理员处请假和销假,到家后由家长致电宿舍管理员,否则予以旷宿处理。
3.学生请假3天以上的,在政教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5.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6.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获批准的,任课教师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缺的课。
学生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守护学生的.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平顶山三高学生请假制度》。各管理部门在学生请假管理中将严格执行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学生或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学生请假统一使用平顶山市第三高中学生专用假条。
2、家长到校办理请假手续后,和学生一同离校。
3、如家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学校,班主任电话联系家长后,班主任签字,并在家长签字一栏注明“和家长联系过”(由班主任上报政教处),政教处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学生到家后要有反馈的信息。
4、学生填写请假条(一式四联单),班主任、政教人员、家长签字后,分别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宿管办、门卫(备案)。
5、门卫备有学生离校记录及销假记录。政教处定时和门卫联系,检查学生的销假情况。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5
为加强并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平安,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希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要求: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学生理发、买衣物等日常事务应在每次放假期间做好。
2、班主任是学生请假审批的第一责任人,非坐班期间值日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值日组长审批前要告知其班主任。年级部、班主任、值班室人员、值日组长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看法,对学生的请假理由,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请事假的学生需由其家长向班主任说明状况;请病假的学生需有校医开具的外出就诊证明。除征得家长同意外,一律由家长陪伴外出。
4、学生请假后因特殊状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需在返校时间前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缘由〔否则按旷课处理〕,申请续假,班主任必需把相关状况反馈给宿管员和年级部。
5、假条由班主任亲自管理,不得把已签名或盖章的'请假条存放在学生或学生干部手中。班主任一律运用学校统一印发并加盖政教处印章的请假条,实行一人一事一条原则。
6、请假条填写不规范,不认真回答门卫人员询问,涂改请假条的,请假条一律作废。
7、对于特殊状况〔突发疾病等〕班主任或值日组长要作出相应的处理。
8、除特殊状况外,学生请假应在上午第三节前、下午第四节前办理。
二、请假外出流程:
1、1日以上的请假流程:
⑴坐班时间或班主任在校:
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宿舍楼登记→值班室审批并登记→门卫处交请假条一联→外出→持请假条二联返校→学生消假
⑵非坐班时间:
值日组长审批→宿舍楼登记→值班室审批并登记→门卫处交请假条一联→外出→持请假条二联返校→学生消假
2、短暂请假流程:
⑴坐班时间或班主任在校: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值班室审批并登记→门卫处交请假条一联→外出→持请假条二联返校→学生消假
⑵非坐班时间:值日组长审批→值班室审批并登记→门卫处交请假条一联→外出→持请假条二联返校→学生消假
三、请假回宿舍流程:
⑴坐班时间或班主任在校: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宿舍楼登记⑵非坐班时间:值日组长审批→宿舍楼登记
四、办理走读流程:
家长持医院证明和申请→班主任审批→年级部审批→三位校长审批→政教处办证
五、请假状况的处理:
1、班主任要严格限制请假。班级请假状况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请假每日每人次扣班级量化分数0.1分。
2、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做到无事、无病不请假。学生请假状况纳入个人量化考核,请假每日扣个人量化分数1分,请假天数达学期天数的1/3时按休学处理。没有请假条私自出校,一次计10分,二次记20分,三次记40分,三次以上计60分。伪造请假条及政教处印章外出,一次计20分,二次记40分,三次记80分,三次以上计100分。
3、请假手续不完好,尤其请假一天以上而未到宿管员处登记者,按夜不归宿处理。
六、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说明。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6
为了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差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院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校医院诊断证明或市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差假,因参加校内外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因社会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超过一天的需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核实学生请假事由。
4.考试、考查(包括补考)时,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系办审批,同意请假后需办理缓考手续。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参见统一格式),说明请假的原因和起止时间。请病假需要校医院或市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
2.需要班长或者值班班干部签署意见。
3.到辅导员处签署意见。
4、到总支书记或系主任助理处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准假权限
1.一天内的假(仅限当天19:00前返校),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由辅导员审核,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2.两天以内的请假,班值班干部签署意见,辅导员与家长核实后签意见,明确需要请假的起止时间、假条数量,总支书记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助理签署意见,报系主任审批。
4.七天以上的请假,由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学部审批。
5.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或辅导员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对没按时返校者,需要上报党总支书记,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辅导员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按旷课处理,同时要追究辅导员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差假),否则要求休学,不得参加考核。
5.所有学生、班干部、辅导员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6.对驾校考试、非直系亲戚结婚等情况一律不许准假。
七、本制度由总支书记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7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4、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放行条或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5、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学生考勤时间是指早读课、学科课、自修课、晚修、午休、晚宿和学校规定的集会等时间。
2、班主任(上课老师)或值班教师,发现学生不明原因缺席超过10分钟,通过班主任或班干部立刻告知家长,并告之级长处理。上课老师必须在班务日志上注明缺席学生及缺席原因。
3、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联系家长并经家长许可,或者有家长书面申请,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放行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
4、一张请假放行条只能书写一个学生姓名,班主任保留存根。
5、请假申请书经相关审批后,由班主任交德育处保存。
6、请假离开宿舍由生活指导老师批准。
7、中午所有学生原则上不能留在课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班主任批假,并注明批假人及日期。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长审批;
3、一周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德育的主任审批;
4、一月以内的请假,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
5、一个月以上的'请假,由校长最后审批;并按照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逐级申请。
6、任课教师、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2、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3、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级长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8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请假制度,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取得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生不能按时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应事先由本人向所在学院辅导员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因急事、急症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书面请假的,应先采取通信方式向辅导员请假,事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因病假、事假需离校3天以上的,应由学生家长向辅导员出具同意学生离校的意见。
第五条学生请病假的,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诊断书、医院病假证明等材料;学生请事假的,应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
第六条学生请假时间在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院辅导员批准;请假时间在4至7天的,由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超过7天的,由所在学院研究决定,并报学生处备案。
学生因同一事由多次请假的,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学生每次请假时间(含续假时间)不得超过4周,因重大伤病或传染病需要治疗或休养的,不得超过7周。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7周,逾期应办理休学手续。
第八条学生请假被批准后,方始有效。学院批假应遵循保证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利、方便学生生活的基本原则。
第九条学生在准假期限届满后,因故仍不能按时返校或恢复参加教学活动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手续的'办理程序和请假手续相同。
第十条在毕业学年有课堂教学活动的,请假程序按本办法办理。
没有课堂教学活动,但因求职或实习需要离校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供家长书面同意书,请假时间不受7周期限限制。
第十一条学生因以下原因请假或补假的,不得准假:
(一)寒暑假或节假日返校,因未能购买到车票、机票等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居住地交通特别不便或遭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外出游玩的;
(三)因经商、兼职或提供有偿服务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二条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结束后,学院应在假期结束第二天早晨九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送学生处。如学生未请假逾期未返校,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及督促学生返校。
第十三条具有以下情况缺席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一)未依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的;
(二)请假时间已满,未按规定办理销假的;
(三)请假时间已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四)编造请假事由或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第十四条请假事由消失或准假期限届满后,学生应及时办理书面销假手续。销假手续应当由学生本人办理。
第十五条学院应加强对请假申请表和请假证明材料的保管、存档和记录工作。
第十六条本办法规定的请假时段是指东北财经大学校历规定的教育教学时间,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学校另有安排外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9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0
1、凡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学生升国旗、上课、课间操、劳动、军训及有关活动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勤者,按旷课论处。
2、因病请假应有医院诊断证明或家长请假条(病假超过三天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突然因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
3、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事假应事先请假,经允许再行离校,不事先请假以旷课论。因突发事情不能来校,家长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其它途径亲自向班主任说明情况。请事假者一周以内由本班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年级主任批准。
4、因故不能事先请假者,事后应及时补假。如需要延长假期,应在假满以前说明理由,申请续假。
5、对于学生缺勤的课时计算:上课按实际课时计算;军训、社会实践等一天按六课时计算;其他活动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请假必须持已批准的假条到政教处履行请假登记,假满返校再到政教处进行销假。
7、学生考勤工作由本班班委会负责,每周向本班班主任报送一次考勤表。
8、任课教师负责所在课堂考勤。有迟到、缺课的学生及时报该班班主任。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对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校医务室假条、在外地凭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需报学校备案;一天至三天(含三天)由教务处领导批准,三天至五天(含五天)必须由教务处、政教处共同批准,五天以上须逐级上报,由校领导审批。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学生回家。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的,由医务室出具证明。
3、平时有突发事情(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参加出操、自习、上课或劳动等等,由班主任老师审核(病假另凭医务室假条)后,方可请假。
4、其他特殊情况。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务室假条),然后先由班主任审批(如班主任不在,由值班老师代为审批,事后向班主任汇报),最后交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2、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先请假,批准后再休。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个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其他同学办理审批手续。
3、批准后,各班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教学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4、各班请假人数要严格控制,原则上各班在同一教学时间内(含自习课)准假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含三人)。如有特殊情况,由班主任会同教务处领导协商处理。
5、学生假满回校后,须向原批假人或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若假满后仍不能回校,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提供有关证明。
四、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xx年五月起试行。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2
为进一步做好情防控工作,避免因外出感染引发聚集性感染疫情,现就严格执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销假报备规定
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离开县域范围出差、出访、学习或因私外出的必须提交《疫情期间干部职工外出审批表》,履行疫情期间请销假及外出报备程序。
(一)一般职工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副科级干部外出,需至少提前24小时报局长审批同意,办公室备案,方可出行;处理其他紧急情况除外。
(二)外出返回后,一般职工需及时向分管领导销假,副科以上人员需向局长销假,并通知办公室。
二、有关要求
(一)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制度。因故提前或延期返回的,需提前申请,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变更行程。
(二)全体干部职工疫情期间没有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外出;除非必须前往,原则上不到疫区。
(三)经请假报备外出的干部职工,外出期间必须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并及时如实报告活动轨迹及身体健康状况。
(四)外出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必须按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外出全国其他地区的返回人员,本人必须高度关注日常健康状况,每日上报办公室,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
(五)对擅离职守、无故超假、越权批假、返回不销假等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者,均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现定。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3
为进一步明确疫情期间的请假制度,根据校学生处相关要求,严格实行“非必要不外出”和“无极特殊情况不出省”的原则,现整理修订成《资环学院20xx年3月29日起疫情期间请假制度》并发到各班,请全院本科生严格遵守。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在未正式放假之前,我院学生因病、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将按《贵州大学学生手册》、《贵州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规定(暂行)》和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请假手续办理要求
1、病假。因疫情防控要求,暂停学生干部审批病假的权限。
2、事假。任何学生干部无权批准事假。
(1)非毕业实习期间。由班主任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再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
(2)由学院或专业老师组织的离校实习期间。听从带队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集中住宿的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基地!三天以内的事假,由带队老师在父母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审批;三天以上的事假,须在父母和带队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批。实习期间累计请假时长或次数不得超过学院或带队老师对实践环节的规定和要求。
(3)毕业实习期间。听从论文指导老师和学院安排进行实习,注意安全并保持通讯畅通!离校须在父母、班主任和论文指导老师同意的基础上,由年级辅导员老师、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校学生处审批,否则将按照旷课处理。
二、请销假手续办理流程
1、请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的':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
(2)请假且离校的(含贵阳市内):学生本人打印并如实填写《疫情期间请假条》——班主任联系家长核实情况并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学生本人在易班“校本化-请销假”,按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班主任签字的假条照片后提交申请——学生本人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到院学生科(资环楼435)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处——辅导员老师在易班上审核——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校学生处审核——请假手续办理完成,学生方可离校。
2、销假流程。
(1)请假但不离校:请假时间结束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2)请假离校(贵阳市内):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只要离开校园的,必须持返校前48小时内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进入校园(如若贵阳市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确诊病例,按照贵州疾控要求执行)。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3)请假离校(贵阳市外):学生返校前联系本年级辅导员老师,将本人14天内的国务院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截图发给班主任、辅导员,按照贵州省疾控规定执行完相关疫情防控手续(如“五天三检”等)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后本人向班主任老师报到,并到年级辅导员老师处销假,老师在易班中为学生进行销假。
三、注意事项
1、请需要请假的同学,提前持请假条到相关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
2、如因疫情发展,学校学院有进一步补充通知,则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4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5
为了保障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济管理系结合学生实际,出台了相应的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要求
1、原则上事假一律不准(特殊情况除外),周一到周五期间遵守学院的封闭式管理。
2、病假须出据市级医院的诊断证明,严格按照学院的请假程序办理。
3、辅导员、班主任每周每班的请假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人数的2%。
二、请假程序
1、学生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三天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需加盖学工办的章子和意见。
2、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由辅导员提供证明、学工办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3、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由辅导员、学工办、主管学生领导审核,报院学生处备案。
4、因病需要离校治疗,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者需办理休学手续,并报主管院长审批。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6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正常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查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学生病情状况的记录,同时上报学校备案。
三、任课教师发现堂课有学生缺课时,必须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并将了解的情况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上报学校。如发现上课学生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负责人要及时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调查,随时掌握学生病情。
四、教师因病不能到校要向学校请假。学校防控办要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跟踪调查了解教师病情。教师病愈到校后及时销假,备案。
五、生病学生病愈后,应到班主任处销假,并说明情况,班主任到学校负责人处说明、销假。
六、班主任填写《学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学校填写《师生因病缺课情况登记表》备案归档。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8
光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投情防控期间学生的疗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应先测量体温确认病因)、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县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沽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必须履行请假程序,填写《胶西小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
二、准假权限
1.所有请假必须家长和班主任进行请假;公假,学校必须有老师带队。
2.两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上,三天以内的请假,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及以上的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3.如遇病假,必须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并进一步追踪(病情、体温、治疗情况等)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填写《实验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审批表》,领取请假条。
2.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离校时必须在门卫处填写请假外出登记。
3.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时的个人防护,确保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准确填写外出详细行程信息,并向班主任、级部报告。返校后及时洗手、消毒,由班主任加强学生健康监控工作。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班主任予以落实原因,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4.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19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周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 、学生请假2天以上的,在教导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0
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学生不能随意请假,确须请假,必须有家长电话同意后方可请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四、学生经批准请假,必须将书面假条交门卫处登记、保存后方可出校门,返校时在门卫处销假登记。
五、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六、班主任审批假条注意事项:
1.请假条内容必须有请假的具体时间、具体请假原因。
2.班主任签字必须具体。如何准假间长,并要求注意安全;班主任签字也要落上当时的.具体请假时间。
3.学生如到假后没有按时返校,必须由家长当面或电话向班主任续假。未续假者班主任必须第一时间告之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1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习生活、学校的管理正常进行,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为病假、公假和事假三种。
病假:因学生本人分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省、市、区及学校开展的各种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部门证实后确实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而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请事假。
2.学生因以上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3.无论说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
1.一节课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半天及以上,一天以内的请假,由值周行政审批。
4.一天以上,两天以内的请假,由德育办主任审批。
5.两天及以上的请假,由校长审批。
三、请假程序
1.学生到班主任处填写《陈店联小学生请假条》和《出门凭条》,包括本人基本信息、请假的理由、请假的天数等信息。
2.因病请假,必须提供学校医务室或社区及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因公请假,必须提供学校相关部门的证明;因特殊事情请假必须提供学生家长证明。
3.按照准假权限不同,分别由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方可离校或不参加教学等集体活动。
四、销假
1.请假期满,学生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履行销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报相关部门,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2.逾期不能销假的`学生,必须提前履行补假手续。
五、其它
1.各班应执行每天点名制度,及时发现缺席、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生,并做好记录,班主任应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2.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活动,事先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应持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学生应来校请假或电话告知班主任学生缺席原因。
3.学校上课期间,如因特殊情况学生家长请求将子女带出校园,学生应持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履行核查、登记手续,请家长签字后,学生方可出校。
4.学生在校期间,遇紧急情况(如突发疾病)来不及请假的,可事后补假条。
5.对弄虚作假的请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准假,并按旷课处理。
6.学生无论任何情况,绝不允许私自离校,一经发现立即通知家长,且在校外发生的任何事故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责任。
六、如因执行本制度不力,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严肃处理。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2
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制度
根据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及水利与环境学院实际状况,特此制定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二、各类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见附表1)
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四、研究生病假,须提供校医院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的请假条、,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生效。
五、研究生事假,须由本人持请假条、经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盖章,方可生效。因导师派出事假,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者,须由导师及辅导员共同批准并备案留档;七日以上者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得到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且须由导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事假,除不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遵照导师派出事假执行。
六、任课老师原则上不具有批假权利(突发事件除外)。突发事件指突患疾病或因病重不能请假时,可由班长代为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然后立即报请研究生办公室。
七、因学校、学院活动请假时,须由相关部门统一开具请假证明。
八、在学期长假(如元旦、五一、十一等)之前学生因私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
九、研究生请假期满后,须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须向导师及辅导员说明情况,并且在返校后补办假期延长手续。如未如期办理,按旷课/缺勤处理。
十、请假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时,视为请假无效:
(1)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批假超越权限;
(3)事后补写请假条、;
十一、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均按旷课/缺勤论,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教育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三天者,予以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一周以上,两周以内,予以记过处分;超过四周,上报研究生院并劝其退学。
十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办公室所有。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3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经班主任核实批准后,并通知监护人,由监护人带其就医。事后应补请假条。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对于情况紧急的,班主任先通知家长,再由班主任带其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并让家长知道请假事宜。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假满后应及时返校上课。
3、电话请假的,应由家长电话通知班主任,经班主任批准后方可实行,事后应补请假条。
4、寄宿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夜自修,或因故不能在校寄宿,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教师请假。
5、学生有事需提前离校,应由班主任批准,并让家长知道离校事宜。凭班主任证明方可离开学校。
6、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7、对于其他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同意后方可离校。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学校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统一的请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入。
3、 生活管理员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宿舍管理条例
1、按学工处所分宿舍的房间号、床位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宿舍日常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舍长全面负责公共财产的管理、清洁工具的'领用、值日人员的安排,并督促本室成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条例》,如有情况向生活管理员汇报。
3、在规定上课(含自习课)的时间内学生严禁进入宿舍,因病需休息的同学,必须有班主任开具的证明,经班主任老师批准。
4、学校组织的早锻炼、晚自修,均需点名,不得擅自留在宿舍,如有事有病,需办好请假手续。
5、宿舍内一切用品的摆放,要按照学校统一的规范,不得擅自搬动移位,更不准将教室或公共场所的桌椅私自搬进宿舍。
宿舍值日人员表,床号姓名对照表、文明公约,统一张贴,统一填写,统一上墙,不得擅自乱贴。
各宿舍要根据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美化宿舍环境。要做到思想性、专业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统一,不准贴挂不健康的图画,不准听不健康的音乐,不准传阅不健康的图书。
衣物要叠放整齐,不准在室内或走廊上洗脸、洗衣、刷牙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提倡文明休息,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及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严禁在宿舍内酗酒、吸烟、打牌或赌博。
不开无人灯,自来水随用随关。
宿舍大楼内严禁打球、张贴、涂写、刻字、乱钉钉子等。
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火油炉、酒精炉、蜡烛、电热毯、热得快等,严禁私自按电源,严禁爬墙翻窗进宿舍。就寝要关门。
学生家长来访需要住宿,需办理好住宿登记手续,由学工处安排。禁止擅自留客住宿。
尊重生活指导老师,自觉服从教育,不得谩骂、作弄。 学生校外亲友来校,应在门卫会客。
按时就寝,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在外住宿。若有夜不归宿者,舍长就于当天夜间10时前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
严禁男生到女生宿舍和女生到男生宿舍。
个人贵重物品上锁保管(如钱、手表等),不得随便乱放(如有遗失自己负责)。
自行车按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停在宿舍大楼内。
“文明宿舍”是文明班级评选的重要条件:“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如是住宿生,必须是“文明宿舍”成员。
以上条例如有违反,将按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到行政纪律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4
一、开学报到时间为一天,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者必须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学校不予注册。
二、学生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离校时必须出示学生证并持有学校统一印制的由班主任签字(全名)盖章批准的假条方可离校。
三、住宿生请假不住宿时持请假条先到公寓办登记,由生活老师在假条上签字并将离开公寓楼的时间填写在请假条上,再由请假的学生持此假条交保卫科,由值班的保卫人员签字并填写离校时间,学生返校后先在保卫科销假并取回假条后交公寓办生活老师销假。住宿生请假不住宿者必须于中午午休前,晚上在第二晚自习前持请假条到生活老师处登记。
四、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假条格式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严禁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特殊情况由班主任在假条上注明,由代请假。请假条必须一人一条,不许2人或多人一条,出现2人以上假条,按人头每人扣2分。请假条不按要求规范填写,公寓办、门卫不予放行,并扣班级量化3分。不用统一格式假条者,一律不予放行,并扣班级量化6分。
五、学生因事请假要从严控制,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确需外出应控制在两小时内,迟延回校或回校后不销假以迟到论,超过三十分钟以旷课论。
六、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者,必须在原批准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
七、学生回家后因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返校者,必须由家长到校或电话向班主任请假,是住宿生的班主任应及时向公寓办作书面证明。该生返校后补齐手续(家长证明、医院证明、假条),到政教处登记签章后再交公寓办补、销假,否则按午、夜不归扣分。
八、下列几种情况班主任需先与家长联系后方可准假,并在假条上要注明。
1、外出看病的;
2、午休、晚睡期间外出不在公寓办休息的;
3、晚自习请假外出的;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5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6
学生不能参加学院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均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缺席或离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虽申请请假而未获批准的,擅自不参加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离校的,按违规、旷课处理。
一、请假的事项
1、病假:学生请病假应持有正式医疗资质的医院或学校医务室的证明。
2、事假: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时段内有不可拖延的个人或家庭要事需停课办理时,应请事假。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每学期内累计不得超过一周。
3、公假:学生因接受学院委派参加公益活动而耽误的教育教学活动,均属公假。
二、请假的程序
1、专业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再将请假条面呈任课老师签署意见,再后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2、公共基础课请假:学生须本人持相关证明,先找辅导员填写请假条,由辅导员审批。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因故无法事先书面请假时,应先电话口头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2、学生书面请假条,须按规定经辅导员和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有效。
3、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三、请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一周以内,由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一周及以上两周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院备案;请假两周及以上一学期的三分之一以内,由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学校教务部备案。
四、请假管理工作
1、 学生请假纳入学生考勤范围,由辅导员负责。
2、 学生请假的书面请假条及相关证明,由辅导员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一年。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7
各部门,级部,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教师的疫情管控工作,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上报体温、病情,并上报疫情防控小组,做好跟踪记录。病事假须填写“教职工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由本人、部门主管、分管校长、校长签字批准后,报工会存档后方可离开工作单位,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部门主管处销假,销假情况由部门主管报工会备案。对经批准请病假,事假的人员,工会要根据其不在岗时间、原因、批准的期限等情况,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对病假人员要留存病历复印件),定期联系,防止出现管理失控现象。
第二条尽量减少教职工根据上级部门通知或单位指派外出参加会议,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确需外出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教职工请公假,应提前十个工作日由部门主管填写外出学习审批单及行程路线,由学校审批,报财务室上交教体局。
第三条教职工请事假,应从严控制,无特殊情况不予准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教职工需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内(含5天),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事假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15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四条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以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需请病假5天及以上者,须提供病历卡和医院医生诊断证明、门诊或住院病历、化验单、医疗辅助检查报告单、医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请病假30天以上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指定胶州市人民医院,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特殊病种可到特殊医院,但事前须经单位许可)。被确诊为高度伤残、严重精神病以及需要长期病养病休的重症病人,本人如无法提供后续病情证明材料的,学校可以出具由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
第五条教职工凡需一次性请病假15大以内(合15天),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内(含30天)的,由学校审批;一次性请病假15天以上或学年内累计30天以上的,由学校审批,报市教体局备案。
第六条教职工因特殊疾病,身体健康原因需长期休养的(持有第四条证明材料),经检查确实需要离开工作岗位休养的,由本人填写特殊疾病休养审批单、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教职工病假期满,身体康复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必须及时上班。病假(丧失生沽自理能力的病残人员、严重精神病患者除外)超过2个月的',要报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核减工资。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病退。
第七条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请婚假,由学校审批,可享受婚假七天。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结婚者,不再另给婚假。婚假期间如果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按加班处理。
第八条教职工请产假,需带子女出生证明,到妇委会核定产假天数,产假天数按20xx年山东省最新规定执行,女职工依法生育享受98天+60天,共计15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需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九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1-3天的丧假。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审批。
第十条国家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和经单位审批的公假均可视为正常出勤,事假、病假等按未出勤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或经查明请假理由不实,系虚构、伪造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对待,对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单位应按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同时视情况追查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休病假期间有从事经营性活动,到其他单位有偿工作等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病假并依据政策严肃处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在编教职工自愿离岗从事其他活动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病事假期间待遇规定:
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基本工资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全额发给基本工资。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80%计发。因病休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病假工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对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得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不能按时到岗工作超过两个月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四条工会是落实教职工请假制度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
第十五条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书面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每月汇总报工会,由工会按月累计公示,备案。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和销假记录由工会妥善保存,作为长期档案保存。学校根据《胶西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将病事假管理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职称、评优等直接挂钩,要加大考勤在考核体系中的权重。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8
为严格教育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希全体学生认真遵守,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病、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请假流程:
1、周一至周五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班主任签名—————德育办或值班教师签名—————保安放行;
2、周六、周日流程:学生规范填写学校印制的.书面假条—————当天值班行政与班主任联系—————行政值班签名—————保安放行。
三、学生因病请假,小病到校医务室就诊。如需外出就诊,在有校医医嘱建议后,班主任与其家长电话联系后,按请假流程之规定办理,最后由家长到校门门卫室接其子女。
四、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特别是婚丧嫁娶等情况,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如具有充足理由班主任方可酌情准假。请假超过2天的学生,班主任应到德育办101室备案。
五、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否则请假无效。超过假期续假,必须重新履行请假手续。
六、请假、旷课达到学籍管理有关处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29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和地方卫生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类型,请假分为事假、病假两种。
1. 事假:因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因学校有关部门委派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培训、活动等需要请假的。
2. 病假:因学生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的程序和审核流程
(一)请假申请
1.学生在校期间应当按时参加学校培养方案规定和统一组织的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当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书面请假的,可事先用通信方式请假,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补假手续,经批准后生效。
2.学生因病请假的,应当出具医院诊断证明或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书、病假证明等材料。
3.学生因事请假的,应当提供请假事由的证明材料。学生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天。
4.学生因学校、学院委托办理公事,或者参加校内外竞赛、会议等活动需要请假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应提供用人函说明用人事由,请假时长在三天以内,由班级辅导员所在班级辅导员签署意见,并报送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大于三天,由班级辅导员签署同意意见后,再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到学工办盖章登记备案。学生因公请假,应当遵循 “非必要不请假”原则,用人单位需正确贯彻第二课堂教育理念,在学生学业之余安排参加活动。
(二)学生事、病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1.学生请假须填写《人文学院学生请假条》,并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同一事由连续多次请假的,须按累计请假天数履行审批手续。
(1)请病假七天以内、事假三日(含半日)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2)病假七天至十五天以下,事假三日以上至七日以内,由辅导员签署意见,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3)病假假时间为十五天至三十天以内,事假七日以上至三十日以内,由辅导员、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到学工办盖章并登记备案。
(4)请假时间为三十天以上,建议休学处理
2.学生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前后,不得提前离校或者延迟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离校或者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续假手续。
3.学生每学期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当前学期三分之一时间,超过三分之一学期的必须办理休学手续。
4.学生应当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返校,若请假期限届满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获得批准的,视为旷课,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假要求
1.学生因病、因事要出校区以外市、县的,学生须告知家长请假事由并征得家长同意才能请假,同时,学生家长须主动联系辅导员,并向辅导员说明请假原因且同意学生请假的'辅导员老师才能审批,学工办审批盖章并登记。
2.因防疫规定需要在校外治疗或隔离的学生,按照防疫工作具体要求办理复课、销假手续。
3.学生请假外出,必须遵守公共场所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注意自身安全。
4.所有请假学生,返到目的地后须向辅导员老师发短信或QQ消息报告自己已安全到目的地。
三、销假办法
1.学生因事假时间届满后,应及时向班级辅导员履行销假手续。由本人填写并提交《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2.因病假治愈后返校的,应按照疫情期间返校流程办理,并由本人填写《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书面销假手续,同时须向辅导员老师提供医院治愈材料,返校后将纸质版的《人文学院外出行程记录单》、治愈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给辅导员处备案。
3.所有学生经过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教学活动。
四、请假管理
1.学生请假申请条、请假证明等材料,辅导员应当记录和存档,同时学生所在班级班长、学习委员上课时应向任课教师报告学生请销假情况。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1)未按照本办法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获得批准自行离校或者擅自离校的;
(2)请假时间届满,回校后未按规定办理销假手续的;
(3)请假时间届满后不能按时返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者续假手续未被批准的;
(4)虚构请假事由或者请假证明材料造假的。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28日起施行,由人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30
一、请假范围
1、因故不能参加早操、课间操、上课、考试、考查、自习、政治学习、实习实验、集会、义务劳动、清洁卫生以及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
2、晚上需要在外(包括在家)住宿者(走读除外)。
二、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
1、学生请假必须事先写出假条(疾病或紧急情况除外),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包括起止时间)。
2、学生因病请假,应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假证明等有效证件。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应提出正当理由或证明,否则不予准假。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抽调学生办公事或私事,确需抽调者必须经学生科同意,报请校领导批准。因学校公事请假时必须有学生科的公假通知单,如没有学生科公假通知单或伪造证明及无正当理由请假,一经查出,除作旷课处理外,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在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内由班主任签注意见,学生科批准;三天以上的须由班主任、学生科科长签注意见,分管副校长批准,学生干部和学生一律不能批假和代人请假。
4、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可准其在授课时间内(一般2学时)的.假,凡期中、期末或遇考试考查等考试期间请假的,还须经教务科同意。
5、学生请假获准后,应将请假条交班学习委员存查。凡请假一天以上由学生科批准登记后通知到班,班考勤干部必须将其假条粘贴在考勤簿上。
6、学生请事假必须经批准后方能离校,不得离校后委托他人代假或补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7、学生请病假后,必须在学校或在医院治疗、休息,未经批准不得离校和返家。
8、不具备上述请假程序要求时,即视为旷课。
三、销假、续假、超假
1、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向班主任和学生科销假,否则作无故超假论处。
2、学生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事先用可靠方式(电话、电报)告之班主任或学生科,回校时须持有效证明到班或学生科补假,否则作旷课处理。
3、凡假已满未按时返校者,事前未申请续假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准者,均为超假而作旷课处理。
四、外宿假
凡家未在主城区的学生,周末及其他时间不得外宿。如必须外宿者,应用书面假条向班主任请假。无论主城区内外的学生,连续外宿两夜及以上者须经学生科批准(走读生除外)。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31
1.请假前必需先写申请书,写明请假缘由(请病假,必需有校医或医院开具的证明)、请假时间,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需经家长同意。
2.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或学校领导依据学生所写申请书,与家长核实后,方可批假。
3.请假2天以内的由正副班主任审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学校,由级部治理人员或德育处审批。请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级部领导或德育处审批,请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处或校级领导审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请假手续一律无效,请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需办理休学手续。
4.请假学生必需仔细填写三联请假条,若要请假离校则必需将请假条交一联至宿舍值班室,另将校章和另一联请假条交至校门值班室,方可离校。
5.请假期间需要续假的,必需经过家长同意,由家长向正副班主任续假(续假超过2天的必需上报级组并由级组审批,超过一周以上的必需上报德育处并由德育处审批)。未经准假,擅自延长请假时间的,一律按旷课处理。
6.请假完毕返校后,必需到班主任处销假。
7.制造虚假请假条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级部领导、学校领导签名的以及哄骗宿舍治理员和校门门卫的,一律按旷课或是擅自离校处理。
8.每位学生每学期请假离校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请假次数必需记录到学生的学期综合鉴定表中。
9.请假条必需标准填写,字迹要清楚,存根要保存好。
10.请假条由学校统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处或级部处领取。请假条要妥当保管,假如因工作失职导致请假条遗失,造成严峻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1.学生请假离校要遵守《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进出校门治理规定》等相关治理制度,违反《广附江东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予以扣分、处分。
学生请假制度[集合] 篇32
为了严格管理、规范程序,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重庆市田家炳中学制定学生请销假制度,凡我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因事因病不能上课,要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一、学生请(销)假程序
学生本人填写由学校统一印制的学生请假单,班主任老师在得到家长的证实材料(家长意见书或电话记录)之后将学生请(销)假申请单规范填写并交至门岗处。学校门岗验收后放行学生。如果是住宿生请假并且当晚不在校住宿的',须同时向生活老师出具班主任签字的请假证明并存档备案。
学生请假结束返校后要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备案,已到请假时间而没有销假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并由班主任及时上报学生发展处备案。
未办理请假手续、私自离校的缺课时数按旷课处理。同时其擅自离校行为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处理。
二、学生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须经年级组长批准。
3、请假一周以上须经学生处批准。
三、续假办理
因有特殊情况到期不能返校的必须履行续假手续,续假权限与请假审批权限同。
四、学生请假须备材料
病假7天以内须持县、区级或以上级别医院诊断证明,超过15天的须持市级或以上级别医院诊断证明。学生休假期间按实际授课数计算病休课时,病休课时数达到一定数量,执行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凡请假离校的学生除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外还要有家长签字的意见书或与家长电话通话记录。学生请(销)假申请单、家长意见书或电话记录由学生发展处存档备案。
五、关于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说明
寒暑假、端午、五一、国庆、中秋、元旦和其他临时放假时,学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离校时间离校,不得寻找理由请假提前离校。
新学期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结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如果不按时返校,耽误课时按旷课处理。
相关推荐
- 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办法【精选3篇】
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办法(精选3篇) 第一...
- [实用]培训学校管理制度热门33篇
[实用]培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33篇) 学...
- 关于请假的制度(13篇)
关于请假的制度(通用13篇) 第一章总则...
- 学校师德师风规章制度(合集14篇)
学校师德师风规章制度(通用14篇) 一、...
- 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推荐30篇
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0篇) 1、手...
- 民办学校员工管理制度汇总14篇
民办学校员工管理制度(通用14篇) 一、...
- 请假的管理制度[范例]【实用33篇】
请假的管理制度[范例](精选33篇) 根据...
-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精选8篇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通用8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