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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社章程常用(汇编五篇)

2025-08-16 12:39

文学社章程常用(通用5篇)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1

第一章 总则

一、网络文学社隶属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是介于科研与文学之间的一个非营利性的学生团体。

二、网络文学社以适应新时代要求,培养大学生自主操作能力和文学素养的基本目的,以实践、创新、充实、提高为根本宗旨。

三、网络文学社特约李凌春老师为我们的指导老师。

第二章 社团活动

一、教学活动,教授主页设计基本操作方法。

二、上机操作,着手对自己的主页进行设计和编辑。

三、交流活动,上机操作活动过程中每隔两周进行一次交流大会,交流操作计算机的心得和对主页设计的看法及建议。

四、讲座,联系本校教授或校外计算机专业人士组织讲座。

五、评优活动,社团将在x年三、四月间举行评优活动,由评委公选主页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品。

第三章 机构管理

一、会长一名,副会长2-4名。

二、活动部、外联部、财务部、组织部、教学部、宣传部等部门设部长一名,干事至少两名。

第四章 部门职责

一、会长(副会长)定期召开会议,商定活动发展方向。

二、活动部:负责活动开展方式,并对大型活动进行策划;

三、外联部:负责对外筹备经费,拉赞助;

四、财务部:掌管财务,要求帐目清楚,定期核对与公布;

五、组织部:组织开展活动;

六、教学部:协助老师搞好教学工作和解答会员上机过程中的难点;

七、宣传部:负责通知的书写与张贴;

第五章 干事的产生及权限

一、干事的产生可由会长或副会长直接任命,也可采取自我推荐的方法,并由评委进行评审,优秀者直接任命;

二、对所有新干部、干事设考察期一个月,不合格者不予任用;

四、开会时所有干部、干事不得随意缺勤,有事者须预先请假。对缺勤过多者不予任用。

第六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的权利:

1、会员凭会员卡可参加社团举办的活动;

2、会员有对会长及干部、干事监督的权利;

3、会员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干部、干事的权利;

4、会员有自主加入社团的权利。

二、会员的义务:

1、交纳会费的义务;

2、自觉维护本社团利益的义务;

3、监督会长及干部、干事的义务;

4、遵守社团纪律的义务。(社团纪律:上机过程中自觉遵守机房纪律,不得玩游戏,查看不健康网页)

第七章 财务管理

一、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财务部对会费及其他资金进行管理,要求帐目清楚,并定期公布。

三、社团财务接受经济学院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管理。

第八章 附则

一、本章程自x年11月11日起生效。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网络文学社。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2

第一章总则

一、春秋文学社于一九九八年九月组建成立,是溪三中学广大文学爱好者组织的校园文学社团。在学校领导的关怀、校团委的领导和学校语文组老师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本社宗旨:提高学生文学素养、文学兴趣和创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丰富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三、本社社名的.寓意为:春风化雨,桃李成行;秋菊胜金,兰桂飘香。春华艳艳,秋实灿灿。并取校园的“春林”、“秋闱”二楼首字为文学社之名,以勉励勤学

第二章组织

四、为了顺利开展工作,文学社设领导机构和编委会。领导机构设名誉社长、顾问、社长、副社长和指导教师等职。

五、社刊《春秋》系会员及其他学生发表习作的园地,设顾问、总编、主编、责任编辑等职,编委会主要由语文组老师组成。

第三章社员

六、本社实行社员制。

七、入社:凡我校学生,只要遵守校规,承认本章程,对文学有一定的爱好,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由本人申请并交代表作品和社员推荐,经本社批准后,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八、退社:凡会员毕业、转学均视为自动退社;凡社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无故不参加文学社活动、长期不递交作品,经本社批准,均可取消其社员资格。

九、权利:

1、社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2、在作品质量相同的情况下,社员作品享有在文学社社刊《春秋》上优先发表的权利。

十、义务:

1、凡本社社员必须模范遵守学校一切规章制度,应在搞好本职学习的前提下,积极认真地参加本社活动。

2、积极参加文学社各项活动,踊跃投稿,积极办好《春秋》校刊。

第四章活动

十一、春秋文学社日常活动由指导教师统一规划,在社团负责人的直接安排开展。

十二、春秋文学社活动内容包括:写作、讲座、采访、编辑《春秋》,讨论、赏析优秀文学作品等。

十三、要定期刊出《春秋》文学刊物。

十四、每月安排较大型的活动1~2次。

十五、春秋文学社的重大外出活动必须经学校审批,审批后方可进行外出活动。

第五章经费

十六、本社的经费一方面由学校资助,另一方面由本社自身解决。社员入社后要按期按规定交纳社费。

十七、本社定期组织核查社内财务,并实行财务公开制度。

第六章附则

十八、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春秋文学社组织。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3

一、文学社宗旨

丰富盐外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盐外学生文学素养和写作水平;繁荣校园文化,加强对外联系,使家长和社会更好地了解盐亭外国语学校教育改革成果,成为对外宣传盐亭外国语学校的窗口。

二、文学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权参加文学社和学校组织的有关文学方面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征文、辩论、竞赛、联谊、外出采风等。

2、社员在社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权通过社员大会选出能够代表自己的社长、副社长、编辑等社团领导。

3、社员的各类作品在校报上有优先发表权,优秀作品向社会报刊推荐。

4、在校报发表文章的社员,发表的作品将被存档。并直接进入学校网站和每学年编发一期的校刊。

三、文学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必须在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的基础上,参与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2、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批评、警告、除名。

3、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每月24日前上交稿件一篇,文体不限,两次不交稿者取消社员资格。

4、社员有服从指导老师及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能按时参加社内活动,无故缺勤3次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5、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义务。在校外积极宣传学校,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本社机构

本社的指导老师由文学社聘请学校有威望的老师担任。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设社长(全面负责各项工作,对外作为文学社的代表),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编辑部(负责社刊出版),网络部(负责在网络上宣传工作)。

1、顾问:

2、社长:

3、副社长:

4、编辑部:

5、指导老师:王

6、网络部:

文学社成员

正式会员(24人)

六、文学社社刊

社刊为,每月一期,是一份以刊登社员和学生的文学作品为主的文学期刊。她以文学社宗旨为指导,以宣传和反映我校积极、健康、向上、青春的校园文化和学生精神风貌为主要内容。由文学社编辑部负责。

七、文学社活动

1、每两周举行一次文学讲座或采风活动,由编委或特邀专家、语文老师主讲。

2、每学年编辑出版出一期社刊。

八、加入文学社办法

凡承认本社章程的本校的思想健康、行为端正的文学爱好者,有文学兴趣和写作特长的学生或在校报发表过一篇以上作品的学生, 经语文老师推荐,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九、文学社经费管理

(一) 经费来源

(1) 向学校行政申请部分经费;(2) 由外界热心人士或团体资助;

(3) 向社员收取会费。

(二) 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得到学校批准的各项活动;

(三) 经费的具体管理由社长负责,校长监督,并对社员公布收支情况。

十、文学社奖励制度

本社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秀社员、 优秀作者、 投稿积极分子(后两者包括非社员)等若干名,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一、 违章处理办法

对违反本社章程,损害、破坏本社名誉、利益的社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撤销社员资格等处分。

十二、 社团安全问题

每次外出活动前应对社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防范措施,并应有老师带队。

(最后,祝各位同学在文学社扬起文学的风帆,在这方文学热土上挥洒汗水,辛勤耕耘,谱写华章!)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4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生活、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推动和繁荣校园文化健康发展成立“行知·文学社”并制定章程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由校团委具体管理指导,在语文教研组协助下开展工作。本社要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行知文学社”旨在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师生的人文素养,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展现思想境界和文学素养的舞台,提高学校的`知名度,为语文教学改革提供一块实验园地,提高阅读、鉴赏、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化和师生业余生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立理事会。“行知文学社”由社长1人,副社长2人,常务12人组成。具体负责征稿、办板报(刊物)、文学社活动等事宜。社长、副社长由指导教师提名,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任期1——2年

第三章社员

第四条入社

(一)凡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有一定的文学兴趣和素养,愿意并按时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经审核后成为文学社会员。报名学生交1──2篇作文(严禁抄袭),到文学社进行笔试及面试考核。

(二)申请者经考核后方可成为文学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五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七条退社

(一)社员可以自由退社,但退社后不再具有入社的资格。

(二)学生离校自然退出文学社。

(三)社员必须保证每月向文学社投稿一篇以上,长期不投稿者视为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四章活动开展

第八条校刊

(一)暂定每月出校报《师苑风》、《风之旅》一期,有条件时出刊物《行知之旅》。

(二)不定期举办辅导,请有关老师指导写作或讨论、鉴赏优秀文学作品。

第五章奖惩

(一)每学期评选一次优秀学员和优秀作品,入选的作者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对社员中表现出色者,或在文学比赛中获奖者,在地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者予以加分奖励。

(三)凡每学年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本社活动,五周内无稿件上交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四)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社员,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文学社理事会

行知文学社

文学社章程常用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xx小学校园文学社是以xx小学学生为主体的文学社团,是经学校批准的全校性组织。

第二条:文学社的活动由学校的“个性化作文实验”课题组具体负责指导。

第三条:具体宗旨:

1、深化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发挥学生特长,培育文学新苗;

3、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提高文学鉴赏能力;

4、拓宽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5、推进语文作文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突出学校教育特色。

第四条:文学社活动的基本原则是课内课外相结合,以课堂教学为载体,以文学社培训为重点,以课外采风为延伸,实行听、说、读、写四位一体,互相渗透,协调发展,逐步深入,全面提高。

第五条:文学社定期出版社刊。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凡我校爱好文学,有一定写作基础和创作热情的学生均可申请入社。

第七条:学生入社需向文学社递交申请及优秀作品,经文学社领导小组考核批准后,颁发证书,成为正式社员。全体社员享有同等权利。

第八条:全体社员必须定期参加文学社的活动,遵守学校及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社团声誉。

第九条:文学社鼓励社员积极进行文学创作实践,并对取得优异成绩、为校争光的社员进行奖励。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文学社通过选举产生社长,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编辑一名,聘请有关的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本社顾问。

第十一条:文学社聘任总指导一名, 语文科组全体教师以集体名誉担任指导老师。

第十二条:文学社社刊社总编一名,由本校校长担任,主编一名,由总指导担任,编委若干名,由骨干教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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