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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热门3篇)

2025-07-01 11:14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精选3篇)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篇1

1、在全公司范围内,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每个工程项目部采购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都必须具有市级以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准用证》。无《准用证》的物品,一律视为不合格产品。

2、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包括: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搅拌机、机动翻斗车、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和电焊机、打桩机等。

3、使用旧密目式安全网应进行抽样检验,抽样数量为两片,检验部门为省、市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由其颁发《准用证》,检验费用由密目网所在单位或工地承担,检验后使用期限为一年。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公司安保部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市安监部门审批,取得验收合格通知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操,维护与保养。在机械设备的显著位置,应悬挂或张贴有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姓名的标签。该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对该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

6、对于在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各单位和各工地必须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防止带隐患或带故障使用。

7、在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库存期间,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妥善保管,认真搞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完好性能,对于存在安全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应及时报损、禁止出库使用。

8、对于违反本制度或因此发生严重后果的责任者,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按违章行为给予处罚。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篇2

1.严格遵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相关法规的要求,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管。

2.对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3.依法办理环境影响审批、验收、辐射安全许可证等环境保护相关手续。作为诊疗机构,依法取得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4.辐射工作场所必须符合主管部门的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获得许可并经监测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5.辐射工作场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识、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防止人员受到意外照射。

6.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管理的规定,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7.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期间由单位安排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8.依法对本单位射线装置工作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编写年度评估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报原发证机关。报告除总结本单位全年辐射工作外,还包含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结果。

9.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整改意见

10.配备辐射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指导受检者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1.加强安全责任意识,排除各项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加强安全保卫,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12.制定辐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和演练。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篇3

1、汛期实行24小时由乡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防汛值班制度,乡领导轮流带班。非汛期,当遇有集中强降雨预报或集中强降雨、严重干旱等其它自然灾害发生和恐怖袭击时,应安排人员值班。

2、汛期,乡主要领导、分管防汛的乡领导、防办工作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确保关键时刻能随时保持联系。

3、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接听电话要及时,文明用语,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热情解答;不能当时答复的,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按有关程序处理。做到一般问题能及时正确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4、遇集中降雨时,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加强与有关村、社区、驻乡各单位的联络;主动及时向有关村、组、工程管理单位了解当地降雨情况、工程情况、险情灾情。遇有灾情险情:应及时联系受灾地区,了解清楚受灾人员数量、人员转移、有无伤亡、经济损失和抢救措施等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报告。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脱岗、离岗。严禁在值班室内聚众聊天、喧哗或娱乐、玩电脑游戏,不得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6、值班工作人员(含带班领导),应接受必要的培训,熟悉本地防汛抗旱业务及相关软件的使用方法,熟练掌握水旱灾害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传真机、复印机等基本操作技能,胜任防汛抗旱值班工作。

7、值班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

8、值班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应提前请假,由只要领导负责调整,并报告带班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值班人员空缺。

9、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应将当班的主要情况和关注要点、待办事项等向下一班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办理必要的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对待办事项,应继续跟踪了解办理。

10、值班人员要注意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保持值班室干净、整洁,

11、值班人员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后果特别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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