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通用两篇】
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通用2篇)
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篇1
人民法院: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原告已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担保人自愿以本人所有的下列财产作为本案原告申请财产保存的担保,并保证所提供担保的财产合法、产权明确、无作其他任何担保,在担保期间予以妥善保管,如原告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告因财产保存所遭受的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财产保全担保书。担保财产(名称、价值、地址)如下:
特此担保
担保人:
年月日
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篇2
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被担保人:公司
地址:市区街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物业管理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担保内容如下:
担保人愿以担保人银行帐户内万元人民币为被担保人所提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经济担保,并保证,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所需全部费用。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