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晚会请示(汇总2篇)
举办晚会请示(精选2篇)
举办晚会请示 篇1
公司领导:
为加强我司与管委会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丰富我司员工的业余生活。为此我部建议以后每周开展体育活动,拟按如下方式开展活动:每周二19点至21点在武警医院足球场,举行一场足球比赛,场地费用为250元/场。
妥否,请批示。
办公室
二〇XX年六月三日
举办晚会请示 篇2
XX市政府:
为丰富和活跃全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文圣区拟于农历正月十五(2月12日),在新华路中段(南起新运大街,北至中华大街)举行文圣区第三届元宵佳节焰火晚会。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1、文艺演出。表演民间秧歌,时间晚6时~6时30分。
2、举行焰火晚会启动仪式。时间晚6时30分。
3、燃放烟花。由驻新华路中段的商企单位统一时间、规定地点燃放烟花,时间晚6时30分~7时30分。
为确保活动安全,由区政府组成活动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安全保证小组,负责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同时,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
请市政府协调市交警、城管等部门予以支持。
请批示。
二○XX年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庆典活动请示
文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月24日印发